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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电子商务类型

作者:曽应强
日期:2013/10/11 6:53:27

电子商务按电子商务交易涉及的对象、电子商务交易所涉及的商品内容和进行电子业务的企业所使用的网络类型等对电子商务进行不同的分类。 

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有政府(Government/G)、企业(Business/B)、消费者(Consumer/C)三种角色,相应地电子商务也有六种基本类型。 

 

一、政府部门对政府部门(G to G) 

世界各国都维持着一个庞大的政府部门以行使社会综合管理职能,效率常遭人诟病,削减人员和经费开支被各国政府列为工作重点,但人员越裁越多,开支越来越大。从客观方面讲,随着社会经济生活越来越复杂、规模越来越大,如果没有现代化手段,就是有三头六臂也难以管理。以我国财税收入为例,1999年全国税收总额已达1万亿元,即使按每张税单收税1万元,也要处理1亿张税单,不搞电子化恐难以为继。

二、政府对企业(G to B) 

从注册登记到纳税缴费,任何企业都需要和政府打交道。政府推动电子商务的另一有力手段是政府采购,小到办公文具,大到卫星、飞船,政府每年的巨额采购对企业有巨大吸引力,如果政府尽快建立起自己的电子订货系统,会大大激发企业的上网热情,加快电子商务的推广。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易于对政府官员采购行为进行监控,减少腐败行为。为了在推广电子商务方面作出表率,美国联邦政府各部门从1997年1月1日起已全面采用网上招标和电子定单完成政府采购订货。

三、政府对消费者(G to C) 

居民的登记、统计和户籍管理以及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契税、发放养老金、失业救济和其他社会福利是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个人日常关系的主要内容,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税制改革,政府和个人之间的直接经济往来会增加,这方面业务的电子化、网络化处理也可以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增加国民福利。

四、企业对企业(B to B) 

这是电子商务最重要的一种类型。电子商务伙伴关系本身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信息资源,可以提高双方企业市场竞争地位,因而对广大企业有着巨大吸引力。

五、企业对消费者(B to C) 

企业对消费者的网上直销是电子商务发展最快的一个领域,一些新型网络企业正是因为在这一领域的出色表现而迅速成长为全球闻名的“大企业”。以亚玛逊(Amazon)网上书店为例,没有一间门市部,但经营的图书达250多万种,虚拟书店不需仓库或橱窗,营业成本很低,书价折扣常达30%以上,甚至高达89%,对消费者极具吸引力,访客数量每天达几十万人次,年营业额上10亿美元,成立仅5年公司市值已达800亿美元,超过全球最大的传统书店Barnes&Noble几十倍。

六、消费者对消费者(C to C)

因特网为个人经商提供了便利,任何人都可以“过把瘾”,各种个人拍卖网站层出不穷, 影响最大的是“伊贝”(eBay),每周接待5000多万人次访问,买主和卖主遍及世界各地,拍卖的商品从古董、邮票到首饰、玩具应有尽有,网上目录总保持数百种、数十万件竞价商品,年交易额几亿到几十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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