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不是抽耳光

作者:刘代平
日期:2011/6/17 19:01:19

淘宝店主NIC为增加其店铺人气,在店铺首页打出“买一件衣服,本店店主就自抽一个嘴巴”的广告,近日NIC将自抽耳光的视频传到网上,此举引发众多网友热议,NIC说“这不是炒作,这是营销”。虽然店铺访问量大增,但销售平平。(6月16日《京华时报》)

  当真“听君一席话,省我十本书”。“卖出一件衣服,就自抽一个嘴巴”,被定义为“这不是炒作,是营销”。这简直让人大跌眼镜,好嘛,你说是营销就是营销,但即便翻破各类书籍,还真找不到这应列为哪门子营销。这种营销“苦肉计”还真难找到先例。不过,自抽嘴巴奏效了,收获了大量的访问量,对实际销量却无裨益。看来嘴巴白挨了,而且还可能继续白挨下去。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尽管这样的话,在以众多网络红人靠身体搏出位的浮躁时代,显得有些不合适宜。但既然连这种“很伤自尊”的点子都能想得出,还有什么能阻挡他想出更有效的营销手段呢?由此可见,这里的营销是一种被误读,反倒证明了营销思维的狭窄。而其“销售量并没有太大提升”,则是大众并不认可这种营销的实际证明。

  打在你身,未必就会痛在我心。当营销被逼到无所不用其极

  时,营销已经被彻底妖魔化了。而如此手段,则证明了在该店主的认识中,存在着多么可怕的误区:不是去努力让商品质量更上一个台阶,不去完善售后服务系统,不去想方设法形成口碑,而是开动脑筋想歪点子,无论形式多另类,最终也只能落得“止增笑耳”的结局。

  让我们姑且认同“自抽耳光”是一种营销手段,但如此很扯很暴力的手段,估计在表演自虐的同时,更多是吓跑顾客吧。只要人家买一件衣服,你就有勇气自抽一个嘴巴,那万一交易双方出现分歧时,店主你会怎么办?敢于自抽耳光,难道还忌惮于用暴力解决纷争。因此,这样的营销在本质上,不是吸引顾客,而是吓跑顾客,是以事前或者事后的冷暴力,让顾客即便不满商品质量或者售后服务,也只能选择“打落牙齿和血吞”。

  据店主称,现在已有近10位买家邮来签名卡,提出了不同的抽耳光的方式。这说明了什么?除了说明双方心理都有障碍,以及围观者喜欢看别人自虐的心理阴暗外,还说明市场才是造成店主此举的根本原因。各位顾客省省吧,别把欢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上;店主你也省省吧,别把销售期望寄托在奇技淫巧上,还是在产品上下点功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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