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私奔”行不行

作者:周梦华
日期:2011/5/22 13:50:24

  5月16日夜,知名投资人王功权在新浪微博发表博文“高调”与王琴私奔,宣言迅速通过互联网引起轩然大波。“你‘私奔’了吗?”成为时下最流行的语句。
    这场沸沸扬扬的“私奔”演变到今天,已经不仅仅是关乎两个人的事情,关系着许多人的利益。在这场高调“私奔”背后,折射出的种种社会心态,不得不让我们在热点之上冷静思考。
    上海市南光律师事务所 付华华 律师
【事件】
王功权微博宣称“私奔”
    1961年出生的王功权,曾任万通实业集团董事局副主席,2005年创办鼎晖创投,先后参与投资民生银行、亚信集团、易趣网、奇虎360等企业。
    王琴,是江苏中孚投资有限公司创始人。据称,江苏中孚投资公司负责鼎晖投资的投行业务,鼎晖投资目前管理着35亿美元的国际基金和40亿元人民币基金。
    该微博发表后,17日凌晨3:53,同样出身万通的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不得已在微博上说,“功权,怎么啦!电话不通,明码呼叫,给我私信。 ”
    但该高调私奔仍免不了商业炒作的嫌疑。据著名营销专家和财经作家俞雷发表的微博称, “一位熟悉投资界的朋友告诉他,王功权所谓的 ‘私奔’ ,实际是两人合伙再开一家公司,做PE的,该事件纯属炒作。对爱情失望的朋友请继续失望,微博营销的人士可以学习一下。”
    此外,搜狐焦点曾伏虎的微博17日透露了另一个消息:“鼎晖投资的王功权昨天突然宣布跟王琴私奔。今天早上打电话过去,竟然还在公司开会,不知道咋个私奔法儿。 ”
    对此, 360公司董事长周鸿在微博上极力反驳: “人说功权是炒作,这纯属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虽不清楚他出啥事但以我对他的了解,功权经历过无数风浪根本没必要也不需要不可能去炒作,这事和商业生意利益都没有关系。”
    至此,这场网络“私奔”扑朔迷离。
【解析】
婚姻法不支持两者关系
    5月19日,王功权再发微博,称 “一个人即使在道德上再不堪,他也有呼吁社会重视自由民主人权的权利,他也不应该放弃这一权利……”
    作为一个法律界人士,看到此篇博文,不免产生质疑。
    首先,作为一个社会人,他可以风流倜傥,可以自由洒脱,崇尚爱情为爱走天涯。但是他也必须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这是他作为一个社会人所必须承担和具备的。中国婚姻法崇尚婚姻自由,一夫一妻。作为一个丈夫,面对一个家,他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其负责,这便有法律上和道德上的约束。
    王功权妻子杨雪峰的公开资料甚少,据冯仑《野蛮生长》披露,上世纪90年代初,王功权和冯仑等人在海南创业,当时杨雪峰即负责万通财务。
    1994年颁布的婚姻法明确,中国的婚姻制度以婚姻登记为准,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同时中国刑法中也对重婚罪进行了规定。
    因此,在王功权没有与妻子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即便与王琴非法同居,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观点】
“私奔”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王功权的网络“私奔”宣言,像一面多面镜折射出许许多多的社会心态,以该博文为基础的“私奔体”迅速成为网络热点。社会的压力和重任,常常会让人们感觉压抑,一次偶然遇到的宣泄机会,很容易让人们把心里的期望和逃避展现出来。
    但网络 “私奔”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法律崇尚民主自由,但自由也有一定的界限,即道德约束。在道德无法约束的情况下,便需要法律进行规制。可以自由去爱,但绝非随心所欲。
    2003年,贵州师范大学某女大学生刘某与其60多岁的导师宋某一见倾心,后抛开所有私奔到美国求学,归国后一直在贵阳同居生活。 2009宋某去世,其合法妻子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归还宋某所有的财产。诉讼中刘某主张与宋某是事实婚姻,拥有合法的继承权,但最终未被法院支持。因此,一场以爱为名的私奔,最后有谁可以说自己是个胜利者?
    证明爱情,不需要私奔,更不需要这样大张旗鼓的宣扬;爱情的自由与向往,美好来源自道德与责任。能够权衡好各种利益关系,平衡好各种利益纷争,可以勇敢去爱,自由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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