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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

作者:赵杰
日期:2013/10/12 8:47:51

     作为一种新兴的广告形式,网络广告比传统媒体上的广告有着传播对象面广、互动性强、表现手段多样、信息面广、制作成本低廉等优势。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渐成熟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它越来越受到客户的欢迎。

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1.创意策划亟待加强
  目前,国内大多数网络广告并没有经过专业的创意小组在市场调查、精心策划的基础上,根据目标对象特点、产品特点、广告主题来设计、制作和发布。这样诞生的广告缺乏创造和针对性,不会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无法打动受众的购买欲望,激发他们的消费需求。
2.效果评估严重不足
  在我国,网络广告界至今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独立机构来对网络广告的受众数量与广告效果进行量化的统计评估。目前对网络广告效果的评估基准主要是各网站提供的一些数据,但事实上,这些数据并不能科学地反映出网络广告的实际效果。一方面,数据本身的可信度和权威性有待商榷;另一方面,数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阅读广告的网民数量,但是受众是否真正注意到了广告的内容,是否真正会采取购买行动,却无从得知。
3.广告方式屡遭诟病
  弹出式广告是网络广告最常用的“出现方式”之一,是一种强制性广告。另外一种比较常见的带有广告骚扰性质的网络广告是垃圾邮件广告。类似的带有强制性特征的网络广告已经成为互联网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隐患”,越来越受到广大网民的诟病。
4.市场管理尚欠规范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网络广告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虽然北京、上海等地已制定了适用于本地区的网络广告管理办法,但大部分地区的网络广告在法律规范上还是一片空白。通过一些已有的法律,例如1994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固然可以解决网络广告中存在的诸如真实、公平性、版权等传统问题,但是网络广告作为新兴事物,必然有一些独具特性的新问题,例如网络隐私、垃圾邮件,需要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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