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境界

作者:张停停
日期:2011/10/31 8:11:33

按照人的自我的发展历程、实现人生价值和精神自由的高低程度,我把人的生活境界分为四个层次,即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

在现实的人生中,上述四种境界总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很难想象一个人只有其中一种境界而不掺杂其他境界。只不过现实的人,往往以某一种境界占主导地位,其余次之,于是我们才能在日常生活中区分出某人是低级境界的人,低级趣味的人,某人是有高级境界的人,高级趣味的人,某人是以审美境界占主导地位的真正的诗人,真正的艺术家,某人是以道德境界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家……如此等等。

欲求境界

最低的境界,我称之为“欲求的境界”。人生之初,无自我意识和自我观念,不能说出“我”字,尚不能区分主与客,不能区分我与他人、他物。人在这种境界中只知道满足个人生存所必需的最低欲望,舍此以外,别无他求,故我以“欲求”称之。刚出生的婴儿,据心理学家测定,一般大约在两岁以前,就处于此种状态之中。此种境界“其异于禽兽者几希”(《孟子·离娄下》)。但此种境界实伴随人之终生。当人有了自我意识以后,生活于越来越高级的境界时,此种最低境界仍潜存于人生之中,即使处于我后面将要讲到的“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中的道德家和诗人,亦不可能没有此种境界,此禁欲主义之所以不切实际之故也。孟子所谓“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大概就是指的这种境界。

单纯处于“欲求境界”中的人,既未脱动物状态,也就无自由之可言,更谈不上有什么人生意义和价值。婴儿如此,成人中精神境界低下者亦若是。当然,在现实中,也许没有一个成人的精神境界会低级到唯有“食色”的“欲求境界”,而丝毫没有一点高级境界。但现实中,以“欲求境界”占人生主导地位的人,确实是存在的,这种人就是一个境界低下的人,我们平常所谓“低级趣味”的人,也许就是这种人。

求知境界

子第二种境界,我称之为“求知的境界”(或“求实的境界”)。美国当代著名发展心理学家简·卢文格说:“刚出生的婴儿没有自我。他的第一个任务是学会把自己与周围环境区别开来,……认识到存在着一个稳定的客观世界。……在这一过程中,孩形成了一个不同于外在世界的自我。处在这一阶段的儿童,自我与无生命的客体世界是不分的。”用哲学的语言来说,这是一个由主客不分到主客二分的过程。在达到主客二分的阶段以后,自我作为主体,不再仅仅满足于最低生存的欲求,而进一步有了认知作为客体之物的规律和秩序的要求。满足,则有一个过程:起初,自我只要求吃饱睡足之类的感性满足和自由,这种满足和自由对主体——自我来说,显然还是很有限的。作为人的主体之自我,必然要进一步要求精神上的自由和满足。到显的发展过程,这影响着求知的深浅程度。由的,只有到了“自主阶段”,“自我”才有了精神上的自由。与此相联系的是,“遵奉阶段”的“自我”在求知方面缺乏独立的创造性,只有到了“自主阶段”才有了独创性。化发展到“独立型自我”观之后,就算是有了充分的自由呢?就算是实现了人生最高价值呢?不然由”,而主体—自我反而只是“按现成的客观性去单纯地吸纳现成的东西,从而失去主体的自我规定性(按:指主体的自由——引者)。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也谈到这个问题:“知性”所认识的普遍、永恒的东西(按:指普遍规律),是“没有自我的”(selbstlos),“远非自知其为精神的精神”。四境界“审美境界”也必然包含求知和道德,所以我一向认为,真正有“审美境界”的人也一定是“有道德境界”的人。

我这里更想着重指出的是,高层次的境界往往体现、渗透在低层次的境界之中。择其要者言之,例如,一个现实的人,一般都有一定的第三境界“道德境界”,把“道德境界”渗透在第二境界“求知境界”中,就会使科学活动具有道德意义。又如最高境界“审美境界”渗透在其下三种境界中,就使人生各种活动、各种境界都具有美的性质:把“审美境界”渗透到低级的欲求活动之中,就会在中品出诗意,产生“味之美”。反之,一个以“欲求境界”占主导地位的人,则只能知道饮茶不过是解渴,无美之可言。把“审美境界”渗透到求知活动之中,就会产生“科学美”:科学家对科学规律之和谐与统一的“形式美”的体悟;对宇宙万物之可理解性(人与万物之融通)的“宗教感情”(爱因斯坦的观点);科学活动本身所具有的不计较功利的自由精神所带给科学家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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