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经济

作者:曾庆探
日期:2012/3/30 18:34:26

2007年9月17日,美国宇航局局长迈克尔·格里芬在华盛顿发表旨在纪念宇航局成立50周年的演讲时说,“太空经济”(Space Economy)时代已经到来,美国宇航局所主导的太空活动开创了新的市场空间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技术创新将成为“太空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他说,太空经济包括卫星通信,如无线电通信和卫星电视、远程医疗,点对点的全球导航,天气预报与气候监测,保障国家安全的太空资产等。太空经济也包括刚刚出现的太空旅游以及发展中的太空后勤服务,后者可以使商业性的太空旅游成为一个可盈利的商业形态。

  格里芬在提出太空经济这个概念时,引用了美国太空基金会在2006年首次公开发布的《航天报告——全球航天活动指南》(2007年、2008年版也已出版)。报告将全球的太空活动及太空产业分为6大类31个小类,与传统的运载火箭制造及发射、卫星制造、卫星运营服务和卫星地面设备制造4大类的分类方法有很大的不同。报告主要新增了过去并不引人注目的商业卫星保险、太空旅游及军用航天等类别,同时又将美国政府预算单列为一大类,其余国家政府预算也分别列出。其中第一大类空间商业基础设施和第三大类商业卫星服务和以前的卫星产业(航天产业)的内涵基本接近。具体包括:(一)空间商业基础设施:卫星制造、运载火箭制造、卫星地面站及设备3项; (二)空间商业基础设施支持产业:独立研究和发展、保险; (三)商业卫星服务:卫星直播电视、卫星无线电通信、固定卫星服务、移动卫星服务、全球定位系统设备及芯片5项; (四)商业类航天运输服务:轨道、亚轨道; (五)美国政府航天预算:主要包括国防部、宇航局等8个部门; (六)其他国家政府航天预算:主要包括欧洲空间局、俄罗斯、中国等,共分9个小项。 实际上可以将上述的航天活动概括为军用、民用和商用,其中军用、民用主要反映在政府预算中,即第(五)类和(六)类中。
  全球商业航天构成太空经济的主体。全球航天产业的商业收入包括空间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的收入,即第(一)、(二)、(三)、(四)类,在下图中,为便于比较,将规模较大的(一)、(三)类进行了拆分,形成了共10个小类的商业航天活动。商业航天的几乎每个细分行业在2006年都有所增长。卫星服务推动了商业航天的增长,其中卫星直播电视和GPS设备相加,使商业卫星行业的收入增加了212.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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