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

作者:杨志超
日期:2011/12/6 14:27:46

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合同规定,在特许人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很显然特许经营是一种经营技巧、业务形式的许可,是一种软件技术即知识产权的授予,它不受资金、地域、时间等方面的限制,在同一时间可发展多家和在任何有消费者群的地域发展,并以低成本小风险的特征迅速扩张。

作为一种营销方式,特许经营在国外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目前已发展为一种成熟的营销方式,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被广泛采用。美国近年来社会零售总额中有半数以上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实现的,它每8分钟就有一家特许加盟后开业,成功率为95%,较其他经营方式高出数倍。在日本、新加坡等亚洲国家,特许经营的发展势头也很强劲。我国特许经营发展虽然时间不长,但发展速度快。中国的特许经营从一开始就是以第二代特许经营即全套经营模式特许为主,而不象国外从第一代商品商标型特许经营起步,逐步发展到第二代特许经营。即使在美国,目前第一代特许经营仍占整个特许经营的30%-40%。中国的特许经营主要起步于第三产业中的零售业,餐饮业和服务业,相比之下国外的特许经营一般起步于制造业,而且至今制造业的特许经营仍占一定比重。

特许经营在我国的发展已经有10多年的时间。自2000年以来,中国特许经营总体呈稳定快速的发展趋势。截至2008年底,我国的特许经营体系达到3500个,加盟店总数在30万以上,覆盖的行业业态超过60个。
   2008年中国特许经营连锁百强销售规模达到2199亿元,百强企业门店总数为85316个,其中加盟店铺数69729个,占总店数的81.7%。特许百强企业的单店平均投资金额约78万元,直接带动社会投资额近200亿元。特许百强企业直接创造就业岗位数超过100万个。
  根据特许经营模式在中国各行业与业态的发展程度不同,2008年中国特许经营连锁百强企业分为超市/便利店、服装、农资连锁、餐饮、培训教育、酒店、家装、干洗、美容健康、其他零售与其他服务等11个大类,共涉及54个行业与业态。

尽管特许经营有着诱人的魅力,经营的成功率很高,但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特许经营同样有利有弊,存在诸多风险。目前我国特许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企业对特许经营的了解不够深入。2.投资者不够理性,跟风冒进。3.特许经营的运作不规范,国际着名的特许经营企业都有高质量的加盟手册、运营手册等使它们在各地的店铺尽可能保持一致的形象风格。4.我国关于特许经营的立法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立法还不完备。

特许经营与传统商业模式相比,已经降低了风险。但尽管如此,特许经营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是由于两个市场主体通过契约形式组织起来运作同一个品牌而产生,所以,其风险也必然存在于合作双方。从法律层面上观察,商业特许经营面临不少法律风险,无论是特许人还是被特许人,必须认清这些风险并加以有效防范。由于企业经营者对特许经营这一国际流行经营模式的认识,尤其是特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法律风险的认识并不十分明确,因此企业运营中引发的特许经营纠纷比较频繁。虽然特许经营在我国获得较大发展,但是我国关于特许经营方面的法律规范比较缺乏,目前只有国务院刚刚颁布并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2004年12月31日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特许经营进行了规范。前者刚刚通过,还未正式生效;后者因该办法是规范性文件,而非法律法规,因此其在执行中力度不够,对于一些具体的合同纠纷缺乏强有力的约束。

    本文主要从特许经营的风险着手,对风险类型进行阐述,并探讨风险的成因,针对不同风险,提出不同的风险防范办法,以及如何进行风险规避,让特许经营在更好的环境下发展,发挥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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