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生风采>>淮阴师范尹秋菊>>观点>>模糊综合评价法

模糊综合评价法

作者:尹秋菊
日期:2011/11/13 13:49:44

模糊综合评价法目录
什么是模糊综合评价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术语及其定义模糊综合评价法的特点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应用程序模糊综合评价法的一个应用案例 编辑本段什么是模糊综合评价法  模糊综合评价法是一种基于模糊数学的综合评标方法。该综合评价法根据模糊数学的隶属度理论把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即用模糊数学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事物或对象做出一个总体的评价。它具有结果清晰,系统性强的特点,能较好地解决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适合各种非确定性问题的解决。   模糊集合理论的概念于1965 年由美国自动控制专家查德(L.A. Zadeh)教授提出,用以表达事物的不确定性。编辑本段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术语及其定义  为了便于描述,依据模糊数学的基本概念,对模糊综合评价法中的有关术语定义如下:     1.评价因素(F):系指对招标项目评议的具体内容(例如,价格、各种指标、参数、规范、性能、状况,等等)。   为便于权重分配和评议,可以按评价因素的属性将评价因素分成若干类(例如,商务、技术、价格、伴随服务,等),把每一类都视为单一评价因素,并称之为第一级评价因素(F1)。第一级评价因素可以设置下属的第二级评价因素(例如,第一级评价因素“商务”可以有下属的第二级评价因素:交货期、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等)。第二级评价因素可以设置下属的第三级评价因素(F3)。依此类推。   2.评价因素值(Fv):系指评价因素的具体值。例如,某投标人的某技术参数为120,那么,该投标人的该评价因素值为120。   3.评价值(E):系指评价因素的优劣程度。评价因素最优的评价值为1(采用百分制时为100分);欠优的评价因素,依据欠优的程度,其评价值大于或等于零、小于或等于1(采用百分制时为100分),即0≤E≤1(采用百分制时0≤E≤100)。   4.平均评价值(Ep):系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评价因素评价的平均值。   平均评价值(Ep)=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价值之和÷评委数   5.权重(W):系指评价因素的地位和重要程度。   第一级评价因素的权重之和为1;每一个评价因素的下一级评价因素的权重之和为1 。   6.加权平均评价值(Epw):系指加权后的平均评价值。   加权平均评价值(Epw)=平均评价值(Ep)×权重(W)。   7.综合评价值(Ez):系指同一级评价因素的加权平均评价值(Epw)之和。综合评价值也是对应的上一级评垡蛩氐闹怠?编辑本段模糊综合评价法的特点  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最显著特点是:   一、相互比较。以最优的评价因素值为基准,其评价值为1;其余欠优的评价因素依据欠优的程度得到相应的评价值。   二、可以依据各类评价因素的特征,确定评价值与评价因素值之间的函数关系(即:隶属度函数)。确定这种函数关系(隶属度函数)有很多种方法,例如,F统计方法,各种类型的F分布等。当然,也可以请有经验的评标专家进行评价,直接给出评价值。   在招标文件的编制中,应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有重点地选择评价因素,科学地确定评价值与评价因素值之间的函数关系以及合理地确定评价因素的权重。编辑本段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应用程序  (一)设定各级评价因素(F)   1.第一级评价因素可以设为:价格、商务、技术、伴随服务等(对于机电产品而言)。   2.依据第一级评价因素的具体情况,如需要,设定下属的第二级评价因素。   1)第一级评价因素“价格”可以不设置下属的第二级评价因素。(当然,也可以设置。例如,总价格的高低、价格组成的合理性、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完整性、各项价格内容的清晰性,等。)   2)第一级评价因素“商务”的下属第二级评价因素可以设置:交货期、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质保期、业绩、信誉,等。   3)第一级评价因素“技术”通常需要设置下属的第二级评价因素,其内容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4)第一级评价因素“伴随服务”的下属第二级评价因素可以设置: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质保期后的售后服务收费标准、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培训,等。   3.依据第二级评价因素的具体情况,如需要,还可设定下属的第三级评价因素。   1)第一级评价因素价格、商务、伴随服务下属的第二级评价因素通常不需要再设置下属的第三级评价因素。   2)第一级评价因素技术下属的第二级评价因素还有可能需要设置下属的第三级评价因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