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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省市撤村圈地发土地财 失地农民“被上楼”(3)

作者:叶斤妹
日期:2010/11/2 15:13:41

被夺宅基地的农民

根据国土部的试点管理办法,增减挂钩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但在一些地方,强拆民房,强迫农民“上楼”的事例,已有发生。

管理办法要求,要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较大的地区试点,现实中,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拆并村庄的做法,非常普遍。

管理办法还要求,妥善补偿和安置农民,所得收益要返还农村,“要用于农村和基础设施建设”。但在有些地方,政府拿走宅基地利益的同时,甚至还要求农民交钱住楼房。

在江苏省邳州市坝头村,村庄被整体拆迁,当地建设了数十栋密集的农民公寓,要村民补差价购买。

因补偿款购买不起足额面积楼房,坝头村35岁女子徐传玲去年10月自杀。今年1月,当地强制农民上楼,十多人被打伤住院。

今年1月18日,坝头村村民王素梅告诉记者,她的丈夫被拆迁队打伤,后又被村干部拉到湖边要求立即签字,否则沉湖。

就在近期,山东也发生了殴打农民的暴力事件。

除被要求交出宅基地之外,今后,农民要获得宅基地,将成为难题。在全国多个地方,宅基地上建筑不再批准动“一砖一瓦”,也不另批宅基地。村民如有住房需求,需要拿宅基地住房换楼房。

失去宅基地的农民,还将面临生活、生产方式转变。对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来说,生活成本增加和耕种不便,成为最现实问题。

增减挂钩是“无奈选择”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郝晋珉参与了“增减挂钩办法”的制订工作。他认为,国土部开展此试点也是无奈的选择。

“经济发展用地要保证,耕地和粮食安全也要保证,空间就这么大、土地就这么多,该怎么解决?”郝晋珉称,经过多方比较选择,增减挂钩是比较有效的解决办法。

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2006年,国土部确定了首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省份。2008年底,国家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出台之后,国土部也推出了一系列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加大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

国土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郧文聚说,大规模“借出”周转指标,是国土部的策略,是为应对近两年用地压力和许多不可测因素。

今年7月,在大连召开的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国土部部长徐绍史称,解决地方经济发展对土地需要的迫切问题,主要方式之一,就是增减挂钩试点。

国土部官员在该座谈会上通报称,增减挂钩从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地方对经济发展带来的用地需求。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国土部法律中心首席顾问杨重光曾对媒体说,要保持住宏观经济发展,就一定会造成土地需求的紧张。

今年6月26日,国土部总规划师胡存智在“中国房地产2010年夏季峰会”上透露,通过增减挂钩,大约有2700万亩的农村建设用地,将纳入城市建设用地当中。

截至今年6月底,国土部新批了增减挂钩试点第三期18个项目。与第一期和第二期不同的是,国土部将周转指标下达给了省,由省确定试点项目报国土部批准。

漏洞必须堵住”

今年5月底,国土部的9个调研组,对现有24个增减挂钩试点省份进行了快速调研,发现了不少问题。

试点要求指标“三年归还”,那么,到2009年底,第一批试点周转指标应已全部归还。但第一批试点仅拆旧复垦5.58万亩,约占下达周转指标的80%。

在6月份的一次部长工作会议上,国土部部长徐绍史说,当前的挂钩试点中,还存在地方在批准试点之外擅自开展挂钩,以及违反规定跨县域调剂使用周转指标等问题。

徐绍史再次强调,增减挂钩后的土地级差收益,要返还,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国土部土地勘察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曾对媒体表示,在增减挂钩指标的使用上,存在一定漏洞,本末倒置,导致地方政府以获得建设用地指标为唯一目的,“这样的漏洞必须堵住”。

2008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其中国办关注到,一些地方利用增减挂钩试点,擅自扩大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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