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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省市撤村圈地发土地财 失地农民“被上楼”(2)

作者:叶斤妹
日期:2010/11/2 15:11:07

拆村并居风潮

各地规模浩大的拆村运动,打着各种旗号,例如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小城镇化等。

也有对应政策推出,诸如“村改社”、“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等等。

各地都在规划着,要在一个很短的期限内,将域内农村“大变样”,民居改楼房。

这样的运动热情,与各省市对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一项政策的“欢迎”密切相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006年4月,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五省市被国土部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一批试点。

国土部2008年6月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办法),2008、2009年国土部又分别批准了19省加入增减挂钩试点。

按照国土部文件,“增减挂钩”是指,“将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也就是,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

该政策得到地方政府盛情欢迎,各个省市、各级政府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牵头的土地整理小组。对应的地方政策、措施也纷纷出台,目的明确:让农民上楼,节约出的宅基地复垦,换取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去年,河北提出在全省开展农村“新民居”工程。据介绍,“新民居”与山东“村改社”一样,都是在增减挂钩框架内,增加建设用地指标。

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透露,到2012年,保守估算,新民居工程将为该省增加建设用地50多万亩。

土地财政的“稻草”

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之前,尝到土地财政甜头的地方政府,都在辛苦“寻找”土地中。

近年来,我国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用地的矛盾发展到很尖锐的程度。如何“找地”,也成为各地国土部门的首要任务。

以河北省为例,2009年需要新增用地约为21万亩,但国家指标17万亩。如何填补4万亩的缺口,成为河北投资项目落地的难题。

“增减挂钩”一经出台,立即成为各地破解土地瓶颈的“金钥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必须获得国土部批准,得到相应周转指标后,才能开展。指标是“借”,3年内要以复垦的耕地“归还”。

根据媒体报道,去年3月,河北、辽宁等13个省份新获国土部“增减挂钩周转指标”15.275万亩,当年国土部还有第二、第三批指标下达。

河北申请到1.2万亩指标,成为解决土地缺口的一个有效途径。

山东肥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翟广西说,肥城每年用地需求3000至4000亩,每年的用地指标仅400至500亩。他说:“如果不是增减挂钩试点,我这个国土资源系统的‘生产队长’真就为难了。”

山东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安文丰称,将农民全部集中居住后,保守估计,诸城将腾出8万亩旧宅基地。通过土地级差,政府每年土地收益有两三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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