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辨别真伪有“三招”
新华网太原6月18日专电(记者刘翔霄)目前,市场上各种保健食品琳琅满目,普通消费者一般很难辨别真伪。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尖草坪分局工作人员李敏提示,以下几种方法可以帮助消费者判断产品是否为假冒。
查看产品的批准文号是否过期。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而在2005年7月1日前批准的保健食品,其批准证书均未载明有效期,仍然有效。批准日期在2005年7月1日以后的保健食品,2010年在其批准日期后仍在使用的,则为假冒过期批准文号的产品。
从产品外包装盒、内说明书中鉴别真伪。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保健食品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
查看产品标识是否规范。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国食健字GXXXX号”,下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在仔细查看产品标注批准文号与标注批准部门是否相符的同时,还要注意留心标注的批准部门后是否有“批准”二字,标明的批准文号中标注哪个部门批准,标注的批准文号格式是否符合规定。另外,当同一货架的不同产品所标识的批准文号却出现相同时,则应向药监部门举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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