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台风

作者:杨志强
日期:2012/12/14 15:17:51

声乐演员在舞台上的台风真是一门学问。在台上,不仅要歌唱,同时又要进行“神形兼备”的舞台艺术表演。一个歌唱演员台风的好与坏,与观众对演员表演的满意度有着直接的关系。如不注意台风,会给演员的演出效果带来不良影响。作为南通艺术剧院一名独唱演员,多年的舞台表演使我积累了一点经验。

  1、手势是情感表达的“无声语言”

  手势动作应该是千姿百态的,根据歌曲的内容需要,灵活自如地做一些手势表演。大体可归纳为“引”“定”“开”“合”“托”“错”几种手势。声乐演员在演唱时手势不能太多,双手动作要求自然、协调,做到随情而动,把手势动作放在有意无意之间。如果为了做动作去故意摆弄手势,动作就显得生硬、做作,失去了手势辅助表演的意义。要把手势动作作为表现感情的一部分,形成辅助歌唱的“无声的语言”,使歌声、手势与感情完全融会在一起。做到“松而不懈,紧而不僵”,能刚能柔,表演自如。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应该以歌唱为主,手势动作为辅,不可喧宾夺主,分散观众的注意力。

  2、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人的各种复杂的乃至细微的感情,均能通过眼睛表达出来。不同的眼光、眼神,反映着不同的心态与感情。京剧大师侯喜瑞老先生对舞台表演中眼睛的表现方法有着很精辟的论述:“‘眼是心中苗’虽然是句俗语,但可以说明眼睛对表演的重要性,因为人物的一切感情都要通过它看出来。所以说,手、步、身、口都对了,眼睛不精,不拢神,也没法抓住观众。”侯老先生论述的“眼法”,对于歌唱艺术表演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声乐演员在舞台上表演,要懂得“眼法”的表现力。首先眼睛要有神,用眼神与观众交流,用眼光示意景物的高、低、远、近,用眼睛表达情感,总之,通过眼睛各种“眼法”表演,把歌唱活了,唱出“精、气、神”来,这样才能抓住观众,才能感人。歌唱艺术的核心是情感,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表现情感,换言之,演唱者没有歌曲的情感审美感受,就不能表现美的感情,就没有艺术。“情之相通,美寓其中。”一首歌曲能否达到强烈的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演唱者是否能准确、深刻地揭示自己的真实情感,可以说是“美寓其中”的基本条件之一。演唱者既要传达感情,又要使别人得到美的感受,这就要求演唱者本人首先被作品中美的情感所震动,要有一种把自己美的情感非表达出来不可的强烈愿望,这样的演唱才能具有美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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