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后悔权
2014年3月15号后,广大网购族手中多了一项权限,那就是传说中的“后悔权”,通俗一点说,就是你在网上购买商品,在收到商品七天之内如果后悔了,可以无理由退货。这是在今年3月15日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最受关注的一点。关于这一点,网友们给出的评论各有不同,有的拍掌较好,他们认为网购终于有了国家法律的保护,以后网购会更加安全,便利。而有的网友则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还未出台的时候,很多网络商家就已经打出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招牌,但是实施起来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退货时候的运费、退货流程复杂等障碍,以至于很多网购者虽然对购买到的商品不满意,也懒得退货。所以他们认为,虽然管理办法是发布了,但是真正实施起来还要拭目以待。我个人认为,网友们所说都有道理,我觉得要想让网购事业可以蒸蒸日上,蓬勃发展,就应该解决好源头问题,这就必须想办法约束商家,让商家不进行虚假宣传,实事求是,绝不卖假货,另外就是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只有这些做好了,网购才算是健康,才能更好的发展
能力秀动态
■为期9年共举办18期的大学生网络营销能力秀活动已圆满结束(2009-2018)。能力秀——网络营销开始的地方!祝所有秀友前程似锦!向所有网络营销老师、所有支持能力秀活动的人员和机构、所有为能力秀活动付出辛勤努力的工作人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