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生风采>>江西理工大学林华东>>观点>>电子商务的诚信缺失问题及对策思考

电子商务的诚信缺失问题及对策思考

作者:林华东
日期:2011/10/9 10:53:05

    现在在电子商务的交易的环境中。诚信问题的重要性越来越凹显出来,而不诚信的现象越来越多,法律的不完善,市场的缺乏监管让我们这些电商人不得不深思到底是什么造成了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缺失以及到底应该怎么办解决这一问题。

    接下来我们来分析是什么造成了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缺失 。  

   (一)利益驱动

  透过扑朔迷离的网络社会现象不难发现,诚信缺失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经济根源。正是由于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和商业利润驱使人们藐视道德和法律而在网络这个“自由时空”中为所欲为。此外,一些网站的经营者仅仅注重短期效益,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经营网站,结果在商品质量、物流配送和服务承诺等方面很难让人满意。

  (二)信用障碍

  近年来,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初见成效,但这些信用信息基本处于相对封闭状态,人们很难利用,甚至有时不得不对信用信息本身持怀疑态度,这就为少数人、少数用户、少数企业说谎、失信、欺骗、诈骗提供了可趁之机。

  (三)意识淡薄

  电子商务参与者的诚信观念、规则意识不强。对于任何企业、商家、消费者,乃至一个国家,诚信都是资源,是_种不可替代的竞争力,是进入电子商务这个国际大市场的资格,是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也许欺骗、造假能带来短期利益,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必将失信于民、失信于社会,必将对社会的经济秩序造成巨大的破坏,市场经济难以健康运转。

  (四)缺乏管理

  对参与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没有建立详细的信用档案,以集中、统一、规范的形式反映消费者个人资信与交易记录等信息,如消费者基本资料、经济信用资料、社会信息与特别记录等。重要的是消费者的信用信息没有受到良好的法律保护。对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资格评审不把关,身份认证不到位,信用档案不完善,以至于造成虚假网站、虚假商品信息、虚假公司、虚假中介机构等的不断出现。

 解决信用缺失的对策研究

  (一)切实推进电子商务活动的立法

  我国要推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解决网上交易中的信用缺失问题,最迫切的是要尽快健全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参与电子商务各方的法律责任,遏制交易商和服务商的不良行为和不法行为,使得网上交易有法可依。此前广东、上海、北京等地为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已经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在此基础上应该进一步努力,加快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同时也需要对各地的地方法规进行综合考虑,统一立法,以解决各地法规不统一易造成法律冲突的矛盾。最近,《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就迈出了很好的一步。制定相关法律,不仅能有力打击网上虚假广告等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我国网络商务活动的繁荣发展。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尽快建立网上交易诚信机制

  这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及金融和保险机构的共同努力。政府主管部门对从事网络销售的企业以往通过评选诚信网站的方式来进行监督和管理,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一些企业起到了肯定和鼓励的作用,成为强化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机成分,但还是不够的。以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对企业电子商务的评级制度,并在开展电子商务的机制和社会配套上给予配合。同时要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信用机制实现方式,如实行资格审核制度,拒绝那些假冒伪劣产品或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参与网络交易;还可以建立信用追溯。

   最后想说的是电子商务中诚信的问题不仅仅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政府的支持,还需要每一电商商人摆平心中的良心公平秤,自觉维护好电子商务中的秩序,希望政府和每位电商人共同努力,共创电商的美好明天!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