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一些规则

作者:谢雅雅
日期:2012/6/8 14:04:29

  1、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9日,详见附表。考试科目不分应往届生,文史类考生均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均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汉语文、朝(蒙)语文仅由中学用本民族语言授课考生参加考试。

    2、各科考试分数: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两科满分各为300分,其中,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外语(英、俄、日)科目150分,其中听力考试部分30分。高考总分为750分。

    3、选考题:应往届生均需按各科要求答题:试卷分卷Ⅰ、卷Ⅱ两部分。卷Ⅰ是选择题,为必考题(语文学科含选考题);卷Ⅱ是非选择题,含必考题和选考题。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朝鲜语文8个学科设有选考题,外语、思想政治、汉语文和蒙古语文不设选考题。

    4、外语口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各地招考办在统考后组织进行,考试开始时间全省统一为:6月9日上午8:30。外语口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供招生院校参考。

    5、考生入场出场时间:各科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但是,外语科目因在考试开始时安排有听力考试,开考前15分钟即6月8日下午14时45分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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