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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新法,到底是对是错!!!

作者:方雪
日期:2011/10/26 9:00:00

最近社会广泛关注的淘宝商城收费新规事件有了一些新的进展,阿里巴巴于10月17日下午在杭州召开媒体沟通会,董事主席马云表示“原则绝不退让”,并且宣布了阿里巴巴将投入18亿元扶持淘宝商城卖家,调整的新规执行办法,保证金由集团和卖家各处一半。到底这样的一起事件发展到如此地步,到底“伤”了谁?

在17日的媒体沟通会上,针对中小卖家对淘宝商城新规的争议,淘宝商城宣布了一系列对商家的扶持措施方案。

按照新的扶持措施,针对2011年10月10日以前已经在淘宝商城经营的店铺,如果该商家店铺的客户满意度排名不在后10%(消费者满意评分“DSR”不低于4.6分),在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商家按照原规则缴纳年费(按月份数折算),之后将按照新规则缴纳,但缴纳金额和返还条件均按月折算。对于新规发布后入驻的淘宝商城卖家,新的年费标准仍将在明年1月1日执行。

另外,该方案还在保证金、贷款担保、增加投入、转入淘宝经营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在媒体沟通会上,刚从美国匆匆赶回的马云表示,要对自己工作方式方法的不足进行全面的反思。他坦言,商家闹事也不无道理。我们的想法是对的,方法可能需要更加完善,沟通更需要完善。
马云介绍,经过测算,真正受到新规影响的是5万多商家中的5%,大概有2500家,而其中真正参与攻击的商家约有400家。

“没想到出来后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不看规则的全貌,就用涨价了多少倍来攻击我们,我们觉得很委屈。”淘宝商城总裁张勇再次解释了此次新规出台的背景和原由。

也有卖家表示,合理的涨价我们都能接受,请给我们一些时间来缓冲。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互联网周刊》主编姜奇平评价说,从目前看来,淘宝商城调整了新规执行办法,小企业的态度也有所缓和,问题正在向着解决的方向发展。但是从长远看来,问题并未根本解决,要为小微企业推出适合其发展的政策和模式,才能真正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也有在相关专家看来,此次淘宝商城收费新规事件折射出中国电子商务的转型之痛。

中国电子商务至今已走过了10多年的历史,保持着持续增长态势。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B2B企业已达9200家,B2C与其他电商模式企业数已达15800家,而个人网店也已达到1350万家。 
 姜奇平认为,此次淘宝商城新规实际上是构建电子商务平台秩序的一种尝试,如果大小企业、商户能在电商平台各行其道,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商业模式,“那么这次‘小卖家’围攻‘大卖家’就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转型的‘阵痛’。”

作为中国B2C市场上绝对的第一名,淘宝商城的此次波动似乎在一定程度上给其他竞争者提供了机会,各家纷纷开始了“抢商”行动,向中小卖家抛出橄榄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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