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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葱解析“菜鸟”是电商还是物流公司

作者:詹丛丛
日期:2013/10/26 0:08:39

马云近日的新动作——来到前海、挂牌“菜鸟”、玩起物流。电商和物流企业之间的业务有太多衔接。有人说,未来中国电子商务核心竞争力将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电商平台,二是供应链金融,三是物流。对于物流与电商之间的关系,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王美英律师认为,很难将“菜鸟”界义为电商还是物流公司,从本质上来看,菜鸟网络是信息服务商,属于现代物流运营模式,在传统物流的基础上融入了资金流和信息流。
  对于传统的电商与物流之间的法律关系,王美英认为他们既是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从法律关系,他们是独立的;从商业模式上,他们相互关联。
  当当网直接与消费者交易(现在当当网也有部分产品采取淘宝的模式),当当网向产品供应商购进商品,卖给消费者,物流公司是为了向消费者履行交货义务,由当当网单方面通过物流公司的履约行为。简单地说,在这种模式下,物流公司是电商的合作伙伴,与消费者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与当当网不同的是,淘宝网作为交易平台,有点类似于大的菜市场,把所有的档口分别租给卖肉、卖青菜、卖豆腐等商户,淘宝网没有与各店铺建立采购合同关系,店铺与消费者直接关易。在这种模式下,物流公司与店铺之间直接产生物流服务合同关系,物流公司与淘宝网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消费者是物流服务合同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
  在电商与物流跨界衔接、兼并重组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一些法律问题。王美英律师认为,电商公司与物流公司的衔接,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第一、电商与物流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主要是通过签订协议来约束各方,通过合同条款来安排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第二、通过相互持股、交叉持股等方式实现,涉及公司法;第三、通过资产重组将优势资产组合在一起,形成相应的产业链,这种方式会同时涉及合同法律和股权法律关系。
  有网友问及“电商与物流相互渗透,那么谁该对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买单”,王美英认为无论是传统的电商模式,还是这种相互渗透的模式,消费者始终联结物流一端的主体。王律师表示,在电商与物流相互渗透的模式下,如果产品质量是制造厂商引起,最终责任将由制造厂商承担;如果是流通过程中引起,则由流通中的各方主体承担,包括物流公司。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往往不能掌握责任事故的信息、不具备判别责任原因的能力,因此消费者可以要求整个链条上的全部主体承担产品责量责任,也可以要求某一主体承担责任。某一主体对消费者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无过错的其他主体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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