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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中虚拟经营的风险

作者:王艳华
日期:2012/6/15 10:58:17


虽然有很多企业的虚拟经营取得了成功,但是也有不少失败的例子。根据Lacity等人的研究,虚拟经营企业中13%完全失败,19.6%处于高风险状态,19.6%因为时间长短问题不能确定,只有47.8%获得完全成功,其中高风险和完全失败的比例达到了总数的32.6%。联系到大学生创业的虚拟经营问题,其风险主要表现在:
1.内部融合风险。互补性不强。从整个虚拟企业看,一般都有比较完整的产业价值链,上游、下游厂商在行业的各个价值链环节中,都发挥独特的作用。在这些厂商中合作者优势互补性不强,产业价值链优势就有可能不再具备,企业竞争力也会得不到提高。从企业经济活动的角度看,企业只有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价值链环节上选择具有优势互补的合作者,能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虚拟企业是基于核心竞争能力的组合,部分大学生创业者不能正确评估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也不明确自己所需的合作伙伴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或核心竞争能力时,选择合作伙伴失败率极高。
兼容性不够。由于虚拟企业涉及到多个组织关系松散的成员,虚拟企业的兼容性问题显得极为重要,这关系到企业与企业间能否融合到一起,成为一个整体。如果合作伙伴之间缺少兼容性,无论他们在核心竞争能力上具有多大的互补性,都将无法经受地住时间的考验。企业的兼容性体现在软件和硬件两方面。硬件主要指企业地理位置、资产、财务、产品、管理体制等等,而软件主要指企业文化、员工素质等等。对干硬件方面的冲突,经过合理的重新分配和短期的磨合,一般都能得到解决;但对于软件方面,就要相对复杂。评定合作伙伴的优劣,需考察兼容性要从战略的一致性和文化的一致性出发。对于短期的虚拟企业,战略和文化的冲突并不会那么明显,因为这种短期的虚拟经营使企业之间的合作及交流只停留在较浅水平;而长期的虚拟经营,需要成员企业充分深入的融合在一起,各自企业不同的战略和文化难以在短时间内统一,难免造成冲突。因此,大学生应认真考虑潜在合作者的企业战略和文化的内容是否冲突。
利益分配风险。虚拟企业是有多个追求共同目标的企业组成,这个共同的目标从企业的逐利性出发可以解释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利益既是虚拟企业的“旗帜”,又是虚拟企业的“纽带”,把成员企业绑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能调动成员企业的积极性,使虚拟企业的竞争力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实现组建虚拟企业的初衷。而有些大学生创业者为了得到资金,低价出让股份、技术或创意,或是为了尽快拿到订单,低价从事软件开发、网页制作、中介服务等,导致合作过程中的毁约。
2.不完全信息。与以往的虚拟经营90%集中在制造业不同,现在大学生的经营更多的集中在企业管理、信息咨询、解决方案等方面。这些类型的虚拟经营是一种高产品复杂性和高资产专用性的外包活动,产品的复杂程度增加了信息不对称的概率,因为专有知识或者专有资产的特性只有交易方或其他专家知道。例如,R&D外包给其他企业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不能判定其质量。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事中和事后机会主义的可能。这很可能导致制定的条款不能完全包括很多种可能性;每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无法确定。大学生创业之初,由于经验不足,在制定外包合同条款、管理外部服务商、控制外包风险方面缺乏经验,以至于合作双方义务和责任不明确,契约不完善,在虚拟经营的过程中产生争议和纠纷。
3.资产专用性。资产专用性主要是时间或空间专用性。时间上的资产专用性是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或服务,或者是大学生创业者对供应商不满意,但是寻找下一个合作伙伴需要一定的时间;空间上的资产专用性是指某一资本设备是为特定的客户定制的,由于尺寸规格等问题很难转售给其他的客户。虚拟经营情况下,如果投资变成了沉没成本,供应商很可能面临人质问题,即无法从外包商那里获得沉没投资的补偿。
4.技术外泄风险。由于信息共享是虚拟经营合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虚拟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技术扩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合作企业完全熟悉了生产工艺和技术诀窍之后,就可能出现这一企业脱离合作群体单独经营以获得更大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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