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商品打折现象

作者:罗正宇
日期:2012/6/8 8:41:19

  如今商品打折已经成为一种“商业风气”,在整个商业体系中迅速蔓延开来,许多商店把打折当作招揽客户的重要手段之一。

    走在大街小巷,总会看到商店的门口贴着“大甩卖”、“跳楼价”,“大放血”等字样,而且,商店里还会贴着“恕不讲价”的字样,老板还会不停地摇头、叹气,一幅“失血过多”的样子。在商场里,“买一送一”、“买二送一”的广告也是随处可见,许多商场把一周年、五周年、十周年店庆当作答谢新老顾客的最佳时期。并且,如果稍加留意你会发现本来只有一天的“店庆”,可能会延长到几个星期。这就像一些小店喊着“最后一天大甩卖”一样,不知道哪天才是最后一天。身处整个打折气氛中,让人们觉得自己是在一个充满了“便宜”的世界里,似乎只要稍稍打开自己的口袋,就能把无穷无尽的便宜买回家。

 时下,许多商家不愿蒙受因打折而带来的损失,便在打折之前先把商品价格虚提上去,在此基础上再打折。这样一来,消费者表面上似乎得到了实惠,实际上还是按原价购买,有时反而有可能要付出比没有打折之前更多的钱。

众所周知,商家做生意是为了赚钱,如果他真的“大放血”,而且是整天整月的放血,有哪个商家的体魄如此健壮经得起这番折腾?其实对于“买一送一”、“买二送一”、“回报新老客户”等促销手段可以理解为薄利多销而不是“放血”。在商品生产中,厂商总是追求超额利润的,厂商出卖商品的最低价格应该是商品的平均可变成本,除非在特殊的情况下,是没有厂商会真的去做不赚钱的生意的。平均可变成本是厂商生产的最低标准,如果产品的价格低于这个底线,厂商就会放弃生产。再看商场里的商品,由于商场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要付出一定的交易成本、运输成本、员工工资等成本,其肯定会把价格提高到可变成本以上,只有这样商场才能盈利。而对于各种打折行为只是一种薄利多销的手段,通过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已达到获取超额利润的目的。

商场在显眼的位置用大幅标语写着“买×送×”活动,并未标明是部分商品;很多专柜前,醒目的宣传牌上写着“全场4折起”,真正打4折的商品屈指可数,不少服装专柜都在玩这种“把戏”,低折扣的商品只有几件,绝大多数是89折,甚至不打折;还有“降价捆绑”等促销手段。

很多消费者被商家打出的“清仓价”、“甩卖价”、“挥泪价”吸引,此种打折商家往往以租房合同到期、厂家经营不善回笼资金为由,给消费者捡到便宜货的错觉,欺骗消费者。提示:虚假“清仓甩卖”是欺诈行为。据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过程中,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因此,对于各大商场疯狂的打折现象,应该冷静并清醒的对待。在买打折商品时,心里知道可能比以前合算就可以了,千万别天真的以为自己真占了多大便宜,看到合适的,见好就收。而且在买东西时不要被商家“失血过多”的样子所蒙蔽,用比以前高的价格买了所谓的“打折”商品,毕竟买的不如卖的精。最健康的消费心理应该是:为了自己喜爱的而奋斗,凭自己的实力去买真正好的东西,而不是等着别人“放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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