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权力营销

作者:伍虔
日期:2012/5/19 0:20:10

   权力是领导他人行动或作决定的力量,也含有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但服从不一定非要经由强制而产生,其他如劝告、要求或说服等都可获得同样的效果。尤其是现代管理更注重积极的劝告,而不是消极的制裁。基于此,权力不应与“强迫服从的力量”相提并论,而视为“作决定的权利”和“采取行动的力量”  
 权力类型分为四类:合法的权力、职位的权力、专业知识的权力和认同的权力。
   职位的权力。当人们在社会机构中占据权势地位和支配地位时,他们就有了权力。一旦占据这种职位,就具有该项职位所拥有的权力。这项权力的大小与其所处职位的高低成正比,即职位越高,权力越大;掌权人物居于重大决策的地位,他们不作出决策,倒不十分重要,重要的在于他们占据着如此关键的地位。他们不全决策本身就是一种行为,往往比他们作出决策会产生更大影响。

    合法的权力。凡是具备合法性的权力就是合法的权力。拥有合法的权力者有要求他人服从的权利,而隶属权力者有服从的义务。因此,在层级体制中,上级人员对下级人员的关系,包含了这种合法的权力在内。权力是一种关系。权力存在于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之中,单独的个人无所谓权力。
 专业知识的权力。这种权力并不限于正式的层级体制中。与职位相联系的权力是一种“职权”,而与专业知识和特殊才能相联系的权力是一种没有职位的权力,这种权力在社会中是普遍存在的。有时,一个机构的下层人员凭借知识和特殊才能,拥有比他上司大得多的权力。
 认同的权力。这是来自于个人修养,也是前面三种权力的综合及外延。有时,我们称颂某人“德高望重”、“高风亮节”,意味着他的行为、思想可以作为其他人员的表率,成为别人“认同”的对象,或者是因为他们具有某种超人的秉赋或感人的道德力量,或者是因为他们的风度、品德、判断力、学识及人格等足为他人所钦佩。一个有效的领导者,不仅应具备合法的权力,而且更应具备认同的权力。

   权力营销是指依据权力对营销活动影响的规律,借助自身或他人权力开展的营销活动。权力营销涵盖的领域可包括:直接利用权力开展营销,利用和影响政治环境开展营销,利用和影响法律环境开展营销以及政府直接参与营销活动。  

   这就是权力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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