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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博应推广成为政务公开的一种自觉

作者:吴楚文
日期:2011/6/1 23:09:13

没有数量上的保证,就难以做到质量上的提升。虽然微博不宜像政府网站一样强制推行,但让各级公职人员认识到其独特作用,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最终成为政务公开的一种自觉,应是我们首先抓好的一项工作。

复旦大学“舆情与传播研究实验室”22日发布了中国第一份《中国政务微博研究报告》。统计显示,目前中国已有2400余个政务微博,“微博问政”已渐成政府信息公开新趋势。

在这些政务微博中,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共开通政务微博1228个,公安机关公务人员注册微博139个,其数占总数的57%。公安微博的异军突起,跟前不久的“微博打拐”的推动有很大的关系,但也跟公安职位特殊,自上而下的重视分不开。作为一种新型的信息交流工具,微博的推广和实施,给公安机关和群众之间,搭起了一个互动交流的平台,推动了工作,达到了互信。但同时,“一枝独秀”的公安微博,恰恰证明了其他系统“微博问政”的乏力。

“微博问政”已成世界潮流,也成为国内共识,甚至成为近年来信息交流的一种独特现象。相比于政府网站、举报电话、短信互动等信息公开方式,“微博问政”因其简练快捷,更容易提高效率,获得认同。以“微博打拐”为例,网友们零碎的、非专业的行动,与公安部门、媒体、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结合在一起,迅速形成舆论焦点,使官方看到了微博的强大力量。正如《人民日报》评论的那样,微博打拐充分重视社会力量在更多的社会领域内发挥良性作用,将对促进社会建设起到重大的助推作用。由民间到官方的微博运动,催生了“微博问政”的蓬勃发展。

可以说,“微博问政”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获得了良好的开局,因此才令人有更大的期待。但参考过去经验,以及分析现实情况,“微博问政”要获得持续健康发展,还应当倚仗后手发力。

一是数量过少还无法满足现实需要。考虑到庞大的党政机构构架层级和公职人员数量,2400个微博就显得太“单薄”,对于群众的需求来说,还只是 “杯水车薪”。2010年2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近期发布的《法治蓝皮书》透露,我国政府域名(gov.cn)下的网站已达3万多个,覆盖全部省级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以及98.5%以上的地市级政府、85%以上的县区级政府。微博的建设,远没有政务网站复杂,政府网站尚有数万之众,2000余个微博就难免摆不上台面。

二是微博的发展还很不平均。出现了下热上冷,东西不调的问题。现在的态势呈金字塔型结构,省部级、厅局级官员更具关注度和影响力,但却热情不高,县处级虽然热情很高,但影响却较为有限。《报告》显示,南方省份发展政务微博的意识更强。在各省级行政区域中,江苏省开通机构微博的数量最多。开通数量较多的还有福建、广东、浙江、四川、江西等五省。值得一提的是,上海作为改革开放阵地,政务微博积极性不高,跟国际化大都市的地位不相符合,在中国政务微博“最具影响力”排行榜上,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都没有“大上海”的名字。这意味着,上海于此的建设,相比于其他地方,还需要付出更多更大的努力。由此及彼,其他地方发展的程度如何,就不难理解。

三是微博的作用还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对于微博总政来说,建立容易维护难,真正发挥作用更难。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实施后,作为一项硬性任务,政务网站建设空前热闹,一时间曾“喷涌”之势。但后续的发展,却难以令人满意,一些“最懒官网”、“最牛官网”使官网形同虚设,这样的官网固然很多,不但没有发挥应有的信息公开作用,反倒招来群众不满,以至危及政府形象。现在官方微博建设方兴未艾,在讲求数量的同时更应注重质量,否则就应保持宁缺勿滥的态度。

如何能让更多政府机构和官员重视政务公开和“微博问政”,这应是当下各级政府及官员应当思考的一个问题。量变导致质变,如果没有数量上的保证,就难以做到质量上的提升。虽然微博不宜像政府网站一样强制推行,但让各级公职人员认识到其独特的作用,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应是我们首先抓好的一项工作。此外,还应当做好现有“微博”的利用,从而发挥“以点带面”的效果,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做好了第一步,才是如何规范建设的问题。在这一方面,《中国政务微博研究报告》总结出的10条有利于政务微博健康发展的传播技巧,无疑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引用于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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