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在行动》

作者:吴保涛
日期:2014/3/24 12:22:39

3.15是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2014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重点突出了一个“新”字。对于网购有了新的要求,对卖家的商品可以“七天内无理由退货”,对违反此规定的商家,法律条文中指出“管理部门对商家的处罚最高可达3万元”,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但消费者也不能滥用此权益。这个“七天内无理由退货”有一定的范围,对于那些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是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退货所承担的运输费用由消费者承担,保障商家的利益。以此建立一个和谐的买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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