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炫"的苹果营销

作者:王香君
日期:2011/10/10 23:17:43

哪个产品像明星一样被追逐?恐怕只有苹果。

反叛传统营销,牵着消费者走

传统营销总是探求未被满足的需求,然后通过恰当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它。而苹果公司恰恰相反,他们总是我行我素,从不迎合消费者,却让消费者跟着自己走。正如乔布斯名言,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

乔布斯坚信用户“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他频繁引用亨利·福特的名言:“如果我问客户他们需要什么,他们总是说要‘一匹更快的马!’”所以,苹果公司只管偏执的去制造伟大的、让人惊喜的产品,坚信伟大的产品会让消费者打开钱包。

在顾客期待苹果推出上网本时,乔布斯回绝了。他推出了iPad,一个第三品类,而绝对不仅仅是“一匹更快的马”。 而iPhone用乔布斯的话说,是苹果准备重新发明的电话。

苹果从来就不是完美的产品,三年前第一代 iPhone 发布时,没有拷贝粘贴,没有多任务运行能力,也不开放给第三方软件开发者,如果不能把产品功能做到极致,苹果情愿砍掉这项功能。

相对于索尼、诺基亚、惠普等品牌,苹果的产品可谓少得可怜,iPod推出时甚至只有一种颜色,但苹果坚信,现在这个最好。

不做则已,要做就做最好。有限的极致,胜过全面的平庸!这就是乔布斯对完美产品的诠释

未知产生期望,期望产生势能

越是未知的东西即将到来,就越是想迫切地知道真相,未知产生畸高的期望值,这是一种巨大的营销势能,是营销者求之不得的。“市场营销的目标是使推销成为多余”(德鲁克),这是真正的营销境界,看来苹果确实做到了。
苹果,人群分类的标志

苹果将所有产品分为两类,苹果和非苹果;将所有消费者分为两类,与众不同者和普通大众,苹果产品便成为区别两种人的标志,成为符号。

苹果无论是产品、销售方式,还是精神领袖乔布斯,都在传达一个价值信号,强势、高傲、与众不同。它不再将目标人群分成不同的年龄、不同阶层,去分析其性格特点,消费特性,而是将这一切搅浑,只分为追求生活品质、个性展示的张扬派,和追求功能性价比的务实者,并为前者提供最大的价值支持,这些人最希望通过炫耀自己的爱机获得更多的价值肯定。苹果产品就是苹果价值观的载体,即使抹去那个著名的LOGO,人们也能一眼看出那是苹果,拥有苹果的人愿意和它一起特立独行。

认同我价值的人,就是我的消费者,请跟着我走。苹果的营销已经用精神和价值观来号召和统领消费者了,超越了纯粹的产品层面,这不正是品牌营销追求的至高境界吗?真正不同的是,别人向消费者灌输,乔布斯是吸引,“愿者上钩”。在苹果面前,消费者不再是上帝,产品站在最高点上,拥有它的人主动和苹果站在一起。你还没有吗?那你真的out了。苹果的营销,简直就像一个党派为他的信徒洗脑。

你也可以是乔布斯

许多公司谈到苹果时常说:“苹果有史蒂夫·乔布斯,但我们没有”,或者说“苹果无法复制”。的确,乔布斯只有一个,但并不影响我们学习苹果。新技术领域有望诞生更多的苹果。以数字网络为代表的新技术领域,技术更新速度极快,这些领域是学习苹果和乔布斯的竞技场。

不要试图从消费者那里得到答案,等到消费者能清楚表达他想要什么时,这个产品也许已经落伍了。

只有偏执狂才能改变世界

乔布斯说:“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新技术领域为改变人们生活方式产品的创意和研发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革命”、“颠覆”、“创新”这些词被屡屡冠于苹果产品之上,就是因为其开创了新生活、建立了新规则。

俗品牌卖物性,巅“疯”品牌卖人性

做品牌,突显产品功能、宣传性价比往往是企业的首选,认为这样更能促成消费。但是,如果成就让人追逐的苹果式的巅“疯”品牌,必须体现人性特质,并将这种特质发挥到极致,成为消费者高高举起的符号。

诺基亚也有鲜明的品牌个性,那就是性价比高,结实耐用,但是,这种性格只能归为物性。苹果与其说是卖产品,不如说是卖人性,以产品招聘消费者,将“志同道合”者聚焦在一起。这是一群巅“疯”状态的人,与苹果与乔布斯共鸣共振,威力惊人。 

凡俗品牌迎合消费者,超级品牌改变世界。这就是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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