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电子商务

作者:王柳娜
日期:2010/11/10 12:17:23

      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正在改变着世界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式。农村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但是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在农业发展中尚处于生产经营分散、规模小的状态,农村市场化进程也相对滞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缺乏依靠自身力量从市场获得大量信息的能力和多种途径,缺乏对市场变化的分析预测能力,农民“信息贫困”产生的城乡数字鸿沟,造成城乡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影响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社会协调进步等重大问题。

      构建适合我国农业特点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

      探索适合我国农业特点的电子商务模型,充分发挥我国自身优势,这不仅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生存、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对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因此,需要探索一种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现状的电子商务模式,这一模式就是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

(一)农业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的实质

       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就是依赖第三方提供的公共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如中农网)。真正的电子商务应该是专业化、具有很强的服务功能、具有“公用性”和“公平性”的第三方服务平台。这个平台要能保证交易双方的合法性与诚信,对双方有争议的问题,可以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公正处理,采用商业和法律手段有效约束。

      电子商务不可能由单个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单独进行,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发展特别需要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来推动和完善。这个机构并不一定是政府机构,它只要能够为参与商务活动的所有企业提供一个统一服务平台即可。应该说农业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是我国农业信息化过程中一种全新的模式,特别适合我国非常分散、信息化基础不高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二)农业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的优势与功能

      第三方电子商务提供商应在电子贸易的框架下,利用商用Web站点的运行机制,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跨行业的、开放的、服务于商务全过程的电子商务系统,像环球农商网、农业商务网一样,实现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纵深的业务过程服务。

      以较小的成本加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会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服务和增值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发展市场的机会 。其优势包括:第三方电子商务经过探索与经营,已经相对成熟,基本能够成功解决“交易前”的市场开发服务和“交易后”的市场维护服务;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的实施,能够解决农产品 的标准化问题,从而打通农产品流通的瓶颈;能够强化企业资源管理与配送体系的建设,解决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瓶颈;保持中立立场以得到交易参与者的信任、集成买方需求信息和卖方供应信息、撮合买卖双方、支持交易以便利市场操作,解决交易参与者的诚信问题;买卖双方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与第三方平台集成,解决农业电子商务的规模化问题;以前的电子商务交易大多以工业企业的业务链模型为基础进行开发,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可定制适合任何行业业务链模型的电子商务交易流程。

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最基本的功能是为企业间的网上交易提供买卖双方的信息服务。首先,买方或者卖方只要注册或者交纳一定费用成为会员后就可以在网上发布自己的采购信息,或者发布自己的产品出售的信息。其次,提供行业信息、市场等附加信息服务。第三,提供与交易配套的服务。第四,提供客户管理功能,即为企业提供网上交易管理,包括企业的合同、交易记录、企业的客户资料等保密资料的托管服务。

(三)农业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的应用价值

      首先,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现代贸易,获得与大企业平等竞争的机会,赢得发展空间,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其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获得适合自身情况的业务模型,能够与国内政务平台、其他商务平台、政府监管系统等进行对接实现企业信息流、货物流、资金流的全程信息化;最后,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改变了传统工作方式和固有的思维模式,电子商务更易于被更多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接受。

      电子商务的作用是减少中间环节和重复流程,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在行业范围内实施电子商务比单个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电子商务要经济、高效得多。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是推动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一种有效的手段,在社会力量和政府支持下,第三方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以区域为中心,为本区域的农产品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同时辐射周边区域、省市,可以为本区域内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商务支持,同时,对于第三方而言,目前正是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的有利时机,从长远来看,建立这样的公共平台必将为自己带来可观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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