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与搜索引擎

作者:王冠清
日期:2013/10/1 15:27:11

      这两者之间都是用户与企业网站之间传递信息的手段。

     用户通过在浏览器上用搜索引擎寻找符合自己的企业网站,找到后进入该网站深入地了解有关这个网站的详细信息,这是属于用户主动获取对方的信息,这是建立在该企业已经为用户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

     通过E-mail的方式,是企业向用户主动发信息,用户被动的接受消息,但是有时候没有经过用户的允许或是无法估量企业会发什么信息都是被动的接受。

    可见,搜索引擎与E-mail表现出了不同的营销方式。前者是主动,而后者还存在着“用户是否会被接受?”

     直观的说:搜索引擎是帮用户提供了发现企业网站的工具;E-mail只是发送信息给用户与一些相关的服务。二者存在很大的区别。所以,无论是谁主动,企业仍站主导地位,用户的主动性受信息提供方的约束。

     对于网络营销归根结底说的还是企业,在网络营销中除了用户就是企业,相当于买卖商品一样,买与不买决定在卖方手中,卖家认为你有意想买就会真心留住顾客,鼓动你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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