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楷模:张召良

作者:王丹丹
日期:2010/12/11 19:44:01

这是一份比较少见的判决书:在这份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的判决书中,被上诉人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被上诉的法人代表是浙江省省长;而上诉人则是浙江奉化市的12位农民。判决结果是,“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应诉处于2005年9月1日所作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这就意味着,上诉省政府的12位农民胜诉。

今年39岁的张召良就是这12位农民中的一位,也是12个诉讼代表里最为坚定的一位。张召良家在浙江奉化市长汀村,2004年5月,按照当地一个地方规定,长汀村所在的地段被划拨给市土地流转中心,并出让给某地产公司作为开发商住用地,这一项目获得了省政府等各级部门的批准。

而张召良和其他村民认为,在这项工程中政府不但补偿不足,而且省政府批准的这一项目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起诉当地政府部门败诉后,2005年8月,张召良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省政府的决定。在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下,2006年2月,张召良等人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获得胜诉。最终,省政府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并做出结论,宣布原行政行为不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予以撤销,涉及1000多户村民的撤村建居工程被省政府叫停了。

至此,张召良们历时3年的上诉终于有了令他们满意的结果。这份判决书也被张召良珍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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