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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降价关键要落到实处

作者:林露
日期:2012/5/3 8:22:09

国家发改委表示,从5月1日开始下调53种消化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平均下调17%左右。此次药品价格调整是一共涉及到了53个品种,300多个进行的规格,平均降幅达到了17%左右,而且其中最高药价的平均降幅达到了22%,预计整体来说,每年可以减轻群众的负担30多亿元。(5月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看病贵的问题一直深深困扰着广大百姓,而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药价虚高,药价远远超过药品的实际价值。国家发改委再次下调53种消化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平均下调幅度达17%左右,这对减轻百姓看病负担具有政策导向作用。如果减轻群众负担30亿元的愿景得以实现,无疑是件好事。

问题是,药厂、药商、药店、医院愿意落实药品降价令吗?百姓对药品降价“看得见摸得着”吗?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药企和药商将一些廉价而疗效好的药品改头换面,按“新药”重新定价,早已是医药界“公开的秘密”。改头换面的方式五花八门,有的在不改变药品成分及含量的情况下,仅通过改变药品包装或者名称来提高价格;有的在药理作用及临床适应症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通过改变剂型、规格等达到提高药价的目的。有的干脆给药品改名换姓。媒体曾报道,罗红霉素有40个名字,头孢三嗪有30个名字,抗菌药氧氟沙星的名字达52个之多……还有常用感冒药快克、感康、太福、永隆的通用名都是复方氨酚烷胺胶囊。花花绿绿的“一药多名”让患者无所适从。

“药价虚高”、“一药多名”的问题,一直是“两会”期间代表、委员议论的热点。国家相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监管措施。但是药企改换药品名称、规格及包装,按“新药”重新定价等违规行为并未遏制住。药品零售业内人士直言,十年来,药品先后进行了几十次价格调整,每次“限价令”颁布后,都有80%的限价药从医院、药店消失。而物价、卫生、药监三部门都回应“管不着”。(2010年10月18日 《工人日报》)

现实也确实是这样。发改委一旦宣布某些药品降价,医院、药店就减少甚至停止引进,药企减少或者停止生产降价药,导致降价药从市场上消失。而价格偏高,同种疗效的“新药”被“开发”出来,迅速上市。有报道说,每年国家药监局审批的文号都超过1万个。仅2004年,国家药监局受理了10009种新药报批,而同期美国药监局仅受理了148种。我国新药报批数量是美国的67倍。这除了说明药品频繁换马甲以外,并不能证明我们的药品研发能力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

应该说,国家对新药保护政策的漏洞也让药企钻了空子。比如,在国家发改委大幅降低抗生素价格后,一些药企打起了开发不在常见降价范围之内抗生素产品的主意。但有的所谓新药不过是新瓶装旧酒。

因此,为了切实减轻患者负担,让患者得到药品降价的实惠,国家发改委不仅要发布降价令,而且要完善监督措施,严防降价药换上新药名继续维系药价暴利。当然,要防止药品“降价死”,仅靠发改委介入监管远远不够。相关管理办法还可进一步完善。因为相关部门人力、物力有限,当考虑从新药注册源头抓起,建立新药报批公示制。把药企上报的新药和正式注册前的新药,在媒体与互联网上公示,发动公众参与监督,严厉问责产销伪新药的药企与经销商,并奖励举报人。

从药品定价层面来看,药品零售指导价可以考虑按药品成分确定,不以药名确定,保证药品性价比,留住患者欢迎的降价药。培养药企、药商养成不追求新药数量,追求药品疗效与药名稳定性的风气。另一方面,要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铲除流通环节腐败,挤干药价水分,药品出厂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价一旦超标,就要坚决问责、降价。此外,还要紧盯药品质量,防止无良商家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使用劣质药材,让毒胶囊事件重演。

只有多管齐下,管住虚高药价,管好药品质量,增加医疗投入克服“以药养医”弊端,才能让百姓从“降价令”中受益,防止医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形走样,医改惠民灵魂被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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