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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自揭家丑反腐惹争议(转载)

作者:郭雯雯
日期:2012/5/5 8:12:47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贾思萍)

近日,一篇关于阿里巴巴打击腐败的文章,里面列举了很多出处不详的淘宝小二腐败的事例,得出结论认为淘宝小二的腐败是种制度性腐败,并且危言耸听地提出:反腐败,淘宝亡;不反腐败,阿里亡。

  文章出来后在网上被吐槽不已,很多人怀疑其居心,更多人认为文章夸大了淘宝系的小二腐败,以偏概全。事实上,笔者也有很多在阿里巴巴淘宝的朋友,就侧面了解到的情况看,还仅仅是个别现象,更谈不上文章所说的团伙腐败。大多数的员工,还是兢兢业业地在从事本职工作,他们比外界所理解的更加珍惜自己的权利。

  其实,一家20000多人的公司,一个交易额数千亿的大市场,面对数百万千万的商家,处在当下的社会,不可能没有几个臭虫污染。

  而且淘宝在做的事情是一个崭新的事情,之前没人做过,这个事情才做了8年。要知道,淘宝网是个平台,围绕淘宝已经形成一个网上的商业社会,而做大了之后,平台资源很容易被私有化,造成内部腐败、官僚等情况出现。而且淘宝发展很快,员工都非常年轻,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难免个别人会受不住诱惑。

  反腐败要建立一种机制,令人高兴的是,从去年开始,我们看见淘宝管理层在为建立这样一种监督机制努力,包括成立廉政部,公开邮箱,只要是实名举报,淘宝都会受理。在外部,积极和客户、媒体及第三方接触;在内部,随着工作流程的完善,谁动了手脚,一查就能查清楚。淘宝系小二腐败的案例最近确实有所发生,但正如很多潜规则一样,假如企业本身不对外说,这些事情也不见得会被外界所掌握。正是因为淘宝主动、定期不定期的地对外公布内部调查结果,自暴家丑,并及时对外公开查处情况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这些事件才会在外界引发关注。

  所以淘宝的自暴家丑应该得到肯定。这种举动,在中国企业间,是非常罕见和具有勇气的。拿这些已经被公开处理的事件,假设一个前提,并得出一个不怎么令人信服的结论,这反而是对商业环境的伤害。我们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准则,就是类似于淘宝这样的事件,应该更加公开透明,我们应该鼓励这样的企业毫不妥协地对待内部不良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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