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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之诚信(二)

作者:杨青
日期:2013/9/30 8:31:11


     产品诚信的缺失是网络营销最常见、最主要也是给消费者带来最大损失的诚信缺失内容。产品诚信缺失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网上样品与实际销售产品不一致。网络的虚拟性使得顾客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实现远程购物,但这也使购买者在购买前无法看到或亲自试用产品。这样,有些缺失诚信的企业为了实现销售促进,在网上产品介绍中添加一些超出产品本身属性的介绍,侵害消费者的利益。2、以假借或盗用其他企业产品品牌、商标为手段,牟取更高利润。企业产品品牌、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而在网络营销的过程中,它们又是很容易被侵害的,而且企业在这方面的保护意识也有待进一步的增强。3、售后服务得不到保证。在网络营销中,对于产品来说,提供满意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是非常重要的。但往往企业很少有提供售后服务或者即使有售后服务也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在这方面,企业存在的诚信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售前和售中服务过程中,就有意模糊相关信息,不注明售后服务内容;二是在售后服务过程中,违背承诺,不上门安装、维修、保养等。
  网络广告的欺骗性表现在制作并发布虚假网络广告,以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网络广告是一个新兴的领域,是社会信息化发展的产物。近几年来,我国网络广告年经营额以每年超过200%的速度增长。由于网络信息流通没有国家和地域的限制,目前网络广告还处在一个缺乏控制的状态,利用网络广告进行诈骗的事件时有发生,网上大量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不实广告。网民最大的担忧仍然是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网上支付的核心问题是交易的安全问题。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由于网络黑客猖獗,支付数据的伪造、变造、更改与注销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带来了极大的社会问题。
  网络营销的诚信缺失也会给社会、国家等方面带来极大的损害。如偷税漏税、不健康的消费观念、不合适的消费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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