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品牌的意义

作者:邱亮
日期:2012/5/2 19:46:56

十几年来,已经倔起了-批驰名中外的商标,如:琴岛-海尔、健力宝、三九胃泰、太阳神、娃哈哈等等。但从整体上看,企业的商标意识还较淡薄。我国企业在商标使用、商标形象的树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商标陈旧老化:我国有相当多的商标使用时间长,但宣传不够知名度不高,不同程度表现出老化、落后现象。商标设计粗糙,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重写实轻标记,题材严重雷同,有浓厚的地方小流通色彩,不便于在更大范围传播。商标设计素质不高,许多企业注册商标时,往往为了某-种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而“临时抱佛脚”,请一些非专业设计人员设计,只要核准就行,因而,不少商标设计水平低劣。另外,商标大多贴近某种产品.已不能涵盖企业现在的经营范围,商标容量小,很难适用于新产品、新市场,更不利于企业多元化经营;



二是“好酒不怕巷子深”的传统观念。
一些企业自视质量好、影响大、历史悠久,不愁卖不出去,缺乏开拓大市场的雄心。在这种观念支配之下,很多企业不重视商标的国际注册,被他人抢先注册的名牌很多,到头来只能接受外商定牌生产。优秀的产品还得穿上外商的商标才能出口,或再花大价钱买回自己的商标;或更换品牌。
另外,有些国有大中型企业自视有固定的客户渠道,无需花钱创牌子。数年下来被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品牌挤出了市场。七八十年代在上海红火一时的几家电视机厂就是这样。创名牌是个艰苦的过程,不会一职而就。某些企业领导认为在任期内能赚钱就行,不愿花力气、花费用创名牌。有些合资企业甚至放弃了自己多年创下的名牌,依赖外商的牌子。更有些企业认为著名商标高不可攀.既增加费用,又要投大量人力,时间漫长.有畏难情绪,不敢问鼎著名商标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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