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

作者:张娇娇
日期:2010/5/8 20:09:45

中国广告业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全球广告人毫不掩饰他们羡慕的目光,而中国广告人则把同样的目光送给了正在互联网广告领域收获果实的同行。2005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数据表明,我国网民数、上网计算机数、网站数分别达到了10300万人、4560万台、677500个。与之相对应,整个网络广告市场也保持了高速增长的状态。2004年中国的不含搜索引擎的网络广告市场从2003年的10.8亿元增长到19亿元,市场增长率近70%。但是,更诱人之处在于另外两个数字 还有12亿中国人没有上网; 目前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占整体中国广告市场的比例不到1.4%,远低于国际平均5%左右的水平。   然而,当越来越多的企业计划大幅增加明年对网络广告的投放额度之际,许多广告公司仍然在网络广告的门前徘徊。与其说是犹豫不决,不如说是无从下手。宏观的数据给人以信心,但具体的决策动作,必须基于对各种市场因素的认知和分析。   网络广告代理市场“门槛”低、回报丰厚   IResearch的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在中国从事过网络广告代理的广告公司超过100家,以网络广告代理为主的广告公司超过20家。网络广告代理公司发展迅速,只是相对以前的寥落状况而言。而从互联网正在跃升为最强势的媒体之一这个背景来考量,如此规模的网络广告代理队伍实在是小得可怜。我们看到,在排名前列的网络广告代理商中,有许多本土公司的身影。一方面,这是对其中一些公司坚守网络广告阵地的回报,一方面,说明网络广告代理的进入门槛依旧较低,尚未进入激烈竞争的白热化阶段。   目前,网络广告代理的专业化,基本还是表现为按行业划分服务。这方面,本土公司似乎体现得更为积极。而国际广告公司大多仍然保持着“通吃”的姿态。创世奇迹广告90%的客户来自于网络游戏行业、世纪华美广告拥有最多的手机类客户、科思世通广告的大部分广告主来自于汽车行业。鑫海恒、嘉华恒顺、龙拓等广告公司则主要是房地产广告主为主,红马联媒、新经合主要服务于教育等类型的行业客户。这种比较单一的专业分工现象,表明网络广告领域的特色化服务水准不高,对网络媒体资源的整合力不强。   2004年,中国广告主共在网络广告市场投放了19亿元的网络广告费用,其中7亿元是广告主以框架式协议和赞助等形式直接投放给网络媒体,而其余的12亿元(品牌营销支出10亿; 效果营销支出2亿元)是广告主委托网络广告代理商进行网络媒体投放的,网络广告代理商从中获得2亿元的收入后,向网络媒体支出10亿元费用。2004年的网络广告代理费收取比例在16.67%左右,这说明行业回报比较合理、整体运作比较规范,而且竞争度比较低。随着网络广告投放总额以及代理商数量的增加,可以想见此比例将呈逐渐下降的趋势。但也由于市场总体规模的超速扩张,将保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维持住一个比较高的服务回报水平。   因此可以说,进入网络广告服务领域,时间和速度是目前能够决定成败的最关键因素。越早越快地跨过那道仍然较低的门槛,成功的几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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