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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整合营销4I 原则之Interests利益原则

作者:齐超
日期:2011/6/9 19:09:54

Interests 利益原则 我的淘宝http://godmy.taobao.com 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104244101

没错,利益!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网络是一个信息与服务泛滥的江湖,营销活动不能为目标受众提供利益,必然寸步难行。将自己变身一个消费者,设身处地、扪心自问一句:“我要参加这个营销活动,为什么?”

但这里想跟大家强调的是,网络营销中提供给消费者的“利益”外延更加广泛,我们头脑中的第一映射物质“实利”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可能包括信息、资讯,广告的最高境界是没有广告,只有资讯。消费者抗拒广告,但消费者需要与需求产品的相关信息与资讯。直接推销类的广告吃到闭门羹的几率很大,但是化身成为消费者提供的资讯,面对免费利益,消费者接受度自然会大增。其它的还有功能或服务、心理满足或者荣誉等等。

“新年的第一瓶‘可口可乐’你想与谁分享”活动为消费者提供的利益是情感宣泄,新年期间这个特殊的时期,跨越过去,冀望未来,以感恩与分享的情愫,营造了2009年新年伊始的温情。“在线‘宴遇’飞轮海”活动利用网络为消费者提供了和偶像亲近的机会。而“‘零度可口可乐’创意无限度”活动中让消费者获得新奇的创意体验以及多种丰厚的奖品。精神层面和物质层面利益的双重夹击下,消费者们怎能不束手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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