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整合营销4I 原则之Interests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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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利益!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网络是一个信息与服务泛滥的江湖,营销活动不能为目标受众提供利益,必然寸步难行。将自己变身一个消费者,设身处地、扪心自问一句:“我要参加这个营销活动,为什么?”
但这里想跟大家强调的是,网络营销中提供给消费者的“利益”外延更加广泛,我们头脑中的第一映射物质“实利”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可能包括信息、资讯,广告的最高境界是没有广告,只有资讯。消费者抗拒广告,但消费者需要与需求产品的相关信息与资讯。直接推销类的广告吃到闭门羹的几率很大,但是化身成为消费者提供的资讯,面对免费利益,消费者接受度自然会大增。其它的还有功能或服务、心理满足或者荣誉等等。
“新年的第一瓶‘可口可乐’你想与谁分享”活动为消费者提供的利益是情感宣泄,新年期间这个特殊的时期,跨越过去,冀望未来,以感恩与分享的情愫,营造了2009年新年伊始的温情。“在线‘宴遇’飞轮海”活动利用网络为消费者提供了和偶像亲近的机会。而“‘零度可口可乐’创意无限度”活动中让消费者获得新奇的创意体验以及多种丰厚的奖品。精神层面和物质层面利益的双重夹击下,消费者们怎能不束手就擒?
能力秀动态
■为期9年共举办18期的大学生网络营销能力秀活动已圆满结束(2009-2018)。能力秀——网络营销开始的地方!祝所有秀友前程似锦!向所有网络营销老师、所有支持能力秀活动的人员和机构、所有为能力秀活动付出辛勤努力的工作人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