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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信息中的求职意向

作者:刘明达
日期:2009/10/29 13:48:39


       求职意向写不写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有人建议不写,认为有求职意向会限定自己的求职范围,而也有人认为求职意向清楚明了,建议在简历上写明。那究竟是写好还是不写好呢?有调查显示,约有40%的雇主希望在简历上看到明确的求职意向。因此建议求职者最好在简历中写明自己的求职意向,至少表明自己想从事哪一方面的工作,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同时让简历阅读者一目了然。

       通常,应届毕业生的简历里会注明“求职意向”,而有工作经验的人则更喜欢用“职业目标”,这种处理方式显得更加专业一些。

       所谓求职意向/职业目标,就是“我的职业生涯的下一步是什么”。写明自己的求职意向不失为表明自己有着明晰的职业发展规划的好方法。

       求职意向是应聘简历的核心内容,书写求职意向应当尽可能明确和集中,并与自己的专长、兴趣等相一致。在阐述时力求简短、简洁,明确地告诉未来的雇主:我们在寻找什么样的工作机会,包括职位类型,角色定位(经理类、主管类、还是合同工等)。就算我们自己不是很明确,那也要表现得很明确,让招聘人员觉得我们的目标定位与他们所招聘的职位正好相吻合,我们正是该职位的最佳人选。不要模棱两可,不要让招聘人员也不肯定我们是否胜任该职位。

       在撰写求职意向的时候,我们可以在心里面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我怎样才能展示自己是最佳的候选人呢?” 想想自己有哪些能力和特长,可以让我们在众多应聘者中脱颖而出。求职意向要切中要点,切忌空泛,不要说什么没有实质性内容的“用我的经验和能力迎接新的挑战”、“本人希望从事富有挑战性并能够发挥自己潜能和专长的工作,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等等,当然也可以从某种程度上范围广一点,如“谋求餐饮、娱乐行业的中层管理职位”。如:计算机软件开发工程师、网络系统工程师;销售工程师或市场调研员;行政主管或办公室文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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