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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网购后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作者:张梅平
日期:2014/4/3 23:21:01

网购后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可谓是今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新亮点,赋予消费者后悔权,但是我只认为它的新奇在于被新消法立法保护这个点上,而不是在这一项服务上。

事实上,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在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上早就开始实施了,这次新规定的出台无疑将以强制性的手段推开而已,做法并没有新意。我最关心的焦点不是无理由能不能退换货的问题,而是退换货的运费该怎么计算的问题。无理由退换货我早已经享受过了,现在出了新规定,做法还不是跟以前一样。没有谁会那么无聊的去逛商城网购东西,然后发现不需要的退掉,我想说这是吃饱了撑着吗?我们有需要才会购买,既然是千挑万选才决定购买的东西又怎么会说想换或退掉,自寻麻烦。另外,现在的人们更多追求的是精神上的满意,而不仅仅是购买一件商品,还有服务。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意识大势所趋,越来越来的商家早已意识到这一点,也早已开始7填内无理由退货,立法有必要,但我觉得并不完善,起码第一次退换可以免邮,这才叫“新”。或许是我期望太高,又或许是防止恶意购买,但是这已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像唯品会早已开始退换免邮了。时代在往前走,赶不上潮流的必然会被淘汰,这就是“适者生存”。

我知道我的想法争议过大,但这就是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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