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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岁月,我为自己代言!——聚美优品广告营销二

作者:满岩
日期:2014/3/25 12:39:41

在2012年的聚美优品广告播出之后引起巨大反响,特别是陈欧体的流行——我是XX,我为自己代言,更是在网络上引起一片狂潮。在13年,聚美优品又播出了新的广告——光辉岁月,我为自己代言。

在以魏晨演唱的《我为自己代言》(即12年的广告词)的舒缓的歌声为背景,陈欧将广告词缓慢而又坚定的说出来:“从未年轻过的人,一定无法体会这个世界的偏见。我们被世俗拆散,也要为爱情勇往直前;我们被房价羞辱,也要让简陋的现实变得温暖;我们被权威漠视,也要为自己的天分保持骄傲;我们被平庸折磨,也要开始说走就走的冒险。所谓的光辉岁月,并不是后来闪耀的日子,而是无人问津时,你对梦想的偏执,你是否有勇气,对自己忠诚到底。我是陈欧,我为自己代言。”

聚美在12年的广告打得很成功,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止步,而是请了魏晨演唱以前的广告词做成的歌曲,将歌曲和新的广告词完美的结合在一起。而且在广告中的那些情节,都是现在年轻人所会遇到事情。从此可以看出,聚美延续着以前的做风,还是以80,90后的年轻人为主要消费者,正如广告词所说“从未年轻过的人,一定无法体会这个世界的偏见。”一遍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具有穿透力的台词,冲击着渴望理解,渴望成功的年轻一代的内心。

聚美2013的广告,不仅仅是12年的续集,也是12年广告的传承与发展。每每看到这些广告就像是在欣赏一部文艺片,让人赏心悦目,不会有平时看广告的不耐烦。

聚美优品也是很好的把人物与自己的品牌结合的很好的公司。在平时,看到“聚美优品”就会想到“陈欧”,看到“陈欧”就会想到“聚美优品”。但是,也会不免让人担心:陈欧采取的是个人品牌与公司品牌合二为一的做法,快速有效,但是陈欧的个人形象能否长期光辉屹立不倒呢?这是个问题。

聚美和陈欧都是像广告中说的那样做着——光辉岁月,我为自己代言。我们还年轻,现在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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