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偷袭营销

作者:黄绎瑾
日期:2011/5/22 22:00:47

在大型体育赛事活动中,赞助商会出资购买相关的赞助权益以吸引公众注意,并借此开展其营销活动,这样的赞助商被统称为官方赞助商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总是有一些企业(通常是官方赞助商的竞争对手)能将公众的注意力从官方赞助商那里分散开,他们所采取的营销方式被称为偷袭营销。

偷袭营销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984年,随着社会愈加多元化,传统的广告营销手段越来越难以将信息有效地传递给消费者,而赞助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方式却越来越受到商家的青睐。从1988年汉城奥运会开始,偷袭营销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了。

偷袭营销的策略

1.赞助新闻媒体

虽然大规模的赛事都有种类繁多的赞助项目,但无论是哪一家企业都必须通过媒体将自己的品牌宣传出去,同时大多数消费者也是通过媒体来了解比赛的。电视媒体因其在体育比赛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成为赞助商竞相角逐的对象。

2.赞助次级项目

偷袭营销的关键是与赛事建立某种联系,然后利用这一联系展开有效宣传从而转移公众的注意力。就奥运会而言,企业可以赞助单一项目,或者赞助某个国家的某一支参赛队。赞助次级项目的关键是要选择有实力的参赛队伍或者项目。

3.赞助杰出运动员

每次大型赛事,杰出运动员总是媒体追逐的焦点,赞助这些运动员也能增加企业曝光的机会,所以明星运动员或者有潜力的运动员便成了厂家赞助的宠儿。

4.发动与赛事相关的广告战

随着赛事组织者不断加强对官方赞助商的保护和官方赞助商对偷袭营销防范意识的增强,使得那些想采取偷袭营销策略的企业越来越难以和赛事建立直接的联系。但是企业仍然有办法。在赛事进行期间展开“广告战”便是企业普遍使用的策略。如2004年雅典奥运会举办期间,我国的一些企业在自己的广告中称“某某企业为奥运健儿加油”,或者由企业出资赞助奖牌榜随时报道中国体育代表团夺金情况,或者利用体育名人广告来建立品牌和事件的联系等。

5.其他偷袭策略

偷袭营销没有固定的模式,关键在于“偷袭”是否有出奇制胜的效果。在这一方面,耐克堪称善于运用偷袭营销的典范,相关调查显示,耐克虽然不是官方赞助商,但是却被超过1/4的人认为是官方赞助商。同样,在2002年韩日世界杯足球赛期间,耐克举办了一个五人制足球比赛,并展开了广告大战。虽然阿迪达斯是这一届世界杯足球赛的独家体育用品赞助商,但是当时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70%的被调查者认为耐克是赛事的官方赞助商并对其印象深刻。
 
偷袭营销的意义
竞争品牌相互玩着偷袭和被偷袭的游戏,在不同的赛事中不停地交换角色。随着各项赛事组织者对于偷袭营销的重视和防范,偷袭营销策略在执行上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偷袭营销的效果是毋庸置疑的,这就使得偷袭营销绝不会消失。在借助网络、短信等新媒体之力后,各种新的“偷袭”策略将会层出不穷。更值得关注的是,偷袭营销已逐渐从体育延伸到艺术、娱乐等领域。总之,通过偷袭营销,品牌能够成功分散公众对其竞争对手的注意力,有效地宣传自己,这种特性使得偷袭营销拥有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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