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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信运营商如何与微信OTT类合作共赢

作者:敬琴琴
日期:2013/10/23 23:33:42

OTT 是“Over The Top”的缩写,是通信行业非常流行的一个词汇。本来的意思即是“过顶传球”的意思,就是打球时把球在头上来回传递达到目的地的意思。在通信行业即指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及数据服务业务,强调服务与物理网络的无关性。如现在很流行的微信就是典型的OTT业务。

OTT发展的如火如荼,却给传统运营商造成了十分巨大的冲击。人们都不再打电话、发短信、发彩信;而是发语音,开视频。这些OTT提供的业务大大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并且人们只需订购足够的流量就可以使用。这造成了传统运营商便变成了传输流量的管道,根本没有机会发展自己拥有的巨大空间,利润大大将降低。于是久而久之,OTT业务与传统运营商的矛盾也愈来愈激烈化。

下面是总结的合作共赢方法:

1:与OTT服务商合作,借助OTT服务商的力量,提升互联网内容服务能力。这种形式最关键是要找到合适的利益分配方式。

2:第二种是加强自我创新,建设自有OTT服务。

3:第三种是通过资本运作和战略投资,直接并购或控股OTT企业。

不过总体来说,只有第二种方法目前是最为有效的;只有运营商不断提升自己,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持续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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