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商务外包
目前通行的做法有几个关键点:
1、收技术服务费,有按年收的也有按季度收的,甚至有按月收的那种。
2、推广费用甲方出,也就是外包商只负责推广费的使用。
3、销量有写进合同的也有不写进合同的,但统一是很难完不成,甚至承诺几百万,几万都达不到。
4、未完成销量一般是扣除多少服务费,但是钱已经在外包商手里,要真的吐出来基本没一家公司做到。一般外包商会找各种理由:甲方发货不及时、断货等等。
其实厂商更加希望能通过电子商务卖货,乙方有没有自信满足这个需求,如果有,那么只拿销售提成。可惜没有哪家电子商务外包公司能做按上面的逻辑来做。
如果把外包公司看作一个销售人员,有人会拿销售员有基本工资的例子来反驳这个观点,但是企业有负责销售人员基本生活开支的义务,而对另外一个公司,企业是没有这种义务的。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外包公司的问题,我认为还是电子商务行业的问题,通过电子商务是能卖东西,但是建立在精力的大量投入,态度的极致专一上的,而外包公司做为第三方是基本没可能做到这一点。
能力秀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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