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生风采>>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李艳婷>>观点>>邮件列表营销十忌(二)

邮件列表营销十忌(二)

作者:李艳婷
日期:2012/12/8 20:40:12

过量收集用户关心的个人信息

当需要用户提供详细个人信息时,仅仅公布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还不足以完全让用户放心地注册,除了电子邮件地址外,一些网站则可能还要求填写详细的通信地址、真实姓名、电话、职业等联系信息,甚至还会要求用户对个人兴趣、性别、收入、家庭状况、是否愿意收到商品推广邮件等做出选择,在一些要求比较高的情况下,甚至不得不要求用户填写身份证号码。但很明显的是,要求用户公开个人信息越多,或者是用户关注程度越高的信息,参与的用户将越少。为了获得必要的用户数量,同时又获取有价值的用户信息,需要在对信息量和信息受关注程度进行权衡,尽可能降低涉及用户个人隐私的程度,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信息。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