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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列表营销十忌(一)

作者:李艳婷
日期:2012/12/7 17:22:07

并非完全基于用户许可

  自行搜索、收集、购买Email地址,未经用户许可发送信息是邮件列表第一禁忌,正规的邮件列表是完全基于用户许可的,即在用户注册时采用双向确认方式(Double Opt-In),这已经成为Email营销领域的行业规范。有些邮件列表以“自愿退出”(opt-out)方式来获取用户Email资源(发送邮件未经用户实现许可,只是在邮件中给出退订方法,如果用户不愿意继续接收邮件,可以自己退出,否则将继续收到邮件),这种方式无论是否允许用户“自愿退出”,都带有一定的强迫性,与Email营销的许可原理有一定的距离,已经接近于垃圾邮件,因此应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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