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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电子商务立法的最新消息

作者:李雪英
日期:2012/9/16 9:12:54

电子商务立法成企业发展诉求

  由于缺少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散存于各主管部门的规章之间缺少呼应、协调,稳定性不够,正在成为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一大桎梏。

  20095月,《中国经营报》围绕电子商务立法的话题,联合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就电子商务是否应该立法、立法所包括的核心内容以及电子商务的作用、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存在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调查。

    调查显示:85.1%的人认为应该立法;少数人认为为时尚早不应该立法。其中,二级城市的反馈高于一级城市,分别为86.3% 85.5%

  这反映了目前公众和网民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现实诉求。杨坚争表示。

  据了解,广州、上海、香港等地已经陆续立法对电子商务进行监管。上海从200931日起开始实施《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它明确了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地位,同时对其权利与义务作了明确交代。而国家立法层面上,现在相关的电子商务的法律在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层面上只有一部于20054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由于我国还没有针对电子商务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有关电子商务行业的管理和规范依靠各个行业部门自主制定的规范,主要集中在国务院和各部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而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其他业务的管理,都分散在各部门,电子商务涉及的版权管理在国家版权局,物流管理则由商务部管辖,税收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管辖。

  此外,国际社会对中国电子商务加快立法的呼声也很高。他表示,像欧盟希望中国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和立法,就是看到不断壮大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竞争,进而想与中国企业展开合作。所以我们现在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和立法,既是与国际接轨,又是我们企业走出去的自身需要。

  网上交易安全成最大关注点

  虽然行业规范的基本框架已经逐步清晰,但作为电子商务发展最大瓶颈的网上交易安全问题,却需要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的制订或调整。

     采访中业内人士对电子商务立法给予不少期待,浙江钻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华兵表示,像发票管理、物流规范等问题都是制约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瓶颈。此外,由于电子商务对信用体系依赖度较高,以及我国信用体系本身的不完善、诚信缺失严重,电子商务中交易安全和贸易融资问题非常突出,迫切需要解决买卖双方身份认证,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评估、支付结算,应收账款管理和回收,交易担保和贸易融资等。这都是一般交易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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