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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营销的主流化

作者:李佳
日期:2011/12/12 14:15:45

电子邮件从来都是在线营销的重要手段,但是通常只是辅助手段,而不是整个营销活动的中心。随着观念和技术的的进步,这种情况将会彻底改变,电子邮件这一营销媒介在2001年将会升温,成为在线广告和营销的主流。电子邮件这一媒介的特点是便宜、有效、直接和无处不在,是最优的一对一营销媒介。它也必将成为一种刺激网站浏览量、方便交易、吸引新客户和留住老客户的战略性工具。

 

几乎所有互联网用户的使用的第一个服务是电子邮件,绝大部分用户都有两个以上的电子邮件地址。email是互联网用户之间最主要的沟通方式。1999年美国市场上在电子邮件营销上的开支大约为$97,000,000,估计将会有更大的增长。电子邮件营销有两种:经许可的和未经许可。经许可的电子邮件地址是通过公司用户注册数据、邮件列表等收集的;未经许可的电子邮件营销指的是向从第三方购买邮件地址列表、通过软件在网络上收集等方式获得的邮件地址发送营销信息。1999年大部分费用成为400亿份经许可的电子邮件信息,另外还有385万条左右的未受允许营销信息。(到2000年年底经许可的电子邮件营销信息达到611亿封;预测到2003年将超过2400亿封。)经许可的电子邮件营销信息的反馈率为11.5%,远超过旗帜广告0.55%的点击率,每个电子邮件信息的成本大约为25美分。传统的直邮广告、优惠卡以及其它营销方式的成本为
每条信息50美分到2美元。

电视广告和现在绝大部分旗帜广告对用户都是无区别,电子邮件营销可以针对用户进行完全的“个人化定制”。电子邮件营销的最大的优势在于与用户形成交流,是吸引“回头客”的最有力工具;其在吸引新顾客上的优势尚待开拓。随着技术进步,电子邮件消息的发送、管理、个性化和实现商业用途等等都成为可能。通过加强与用户的交流,公司可以增加销售、建立品牌的知名度、降低成本、提高用户的满意度,从而建立长期互信的友好关系。电子邮件营销的发展依赖于两点:电子邮件营销观念和正确的营销方法和电子邮件营销技术(个人化定制、数据挖掘等)的进步。

电子邮件营销的关键之一是区分“经许可”和“未经许可”两者营销方式。准则是“永远不要发送未经许可的电子邮件营销信息---这是理论值---实际上做不到”,首先它的反馈率要比经许可的差很多,而且可能会给公司形象造成反面影响。如果无意中跨越了“允许”的界线而向消费者进行“轰炸”的话,可能会激怒顾客而别列入拒绝收信地址的列表中。

另一关键是所谓定向递送或个人化定制。市场人员必须对数据库信息进行分析,了解每个登记者的兴趣爱好了如指掌;然后据不同的要求搜索以前记录或者原有的数据库分类,从而达到定向递送的要求。在每个单独的信息中包含用户的个人信息往往能够增加营销信息的阅读率和反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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