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维护的责任人

作者:彭雪荣
日期:2012/4/24 18:05:40

 如何既能实现网络传播层面上的舆论民主,又不使“信息暴力”泛滥呢?我认为,需要以下四个主体共同的努力。

 

  政府: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大禹治水在疏不在堵。人人都是个体,泄洪工程如果没有良好的分洪渠道,自然容易引起汪洋水灾,覆水难收,甚至出现对抗政府的网络行为。2008年四川大地震,媒体在第一时间详尽报道灾情情况,电视新闻每天播放死亡人数。 这让民众的知情权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从而杜绝了大灾期间谣言满天飞的情况。所有媒体和网民一起关注灾情,共度难关。信息暴力的产生源于信息传递渠道的封闭和堵塞。及时、公正、有效的信息公开,可以让政府和个人在舆论民主的大环境下更为和谐。

  企业:加强职业道德规范,不恶意攻击竞争对手,真正的做好产品质量,搞好企业形象。因为网络传播特性决定,任何企业、任何个人的不端行为都面临着可能会在网络上被曝光而一发不可收拾。

 从业者:对于网络传播从业人员,更应该加强行业自律,不做枪手,不发布恶意言论。全心开发更多新兴的适合客户的营销传播模式,规范行业行为标准。

  网民:应该加强辨别力,不盲从,也不偏激。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做信息暴力的制造者,也不做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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