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12

作者:朱中
日期:2012/10/13 14:54:23

一、评比总则

综合素质测评是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奖惩分明,一切加扣分都必需有依据,评分的材料所发生的时间范围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凡在此范围之外的材料不列入测评范围。总的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班同学按照学生手册要求组建本班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副组长由班长担任;测评工作由副组长统筹执行;

(二)各班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德育自评分以及各项加分材料提交给测评小组;加分材料请注明属于哪一项加分;

(三)各班评议小组定时定点(申请教室或会议室)集中进行民主评议,逐一对照测评细则,结合上一年度成绩单、出勤统计表以及每位同学提交的加分材料进行评议;当小组无法形成统一意见时,提交商贸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裁决;评比过程需要有具体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员由各班班长负责指定一名测评小组成员担任;

(四)各班同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测评结果按要求汇总电子版上交各班辅导员,辅导员审核、系部领导同意后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只接受对已经测评的材料进行复议,不接受追加材料;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测评结果不再更改,按程序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六)上一年度成绩单、出勤统计表由系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统一提供;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