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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之争落幕(一)

作者:姜雪
日期:2012/5/19 13:39:33

价值1080亿元的中国第一商标案终于尘埃落定。昨日广州药业(20.43,0.45,2.25%)发布公告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将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这意味着不管是红罐还是绿盒王老吉,以后只有广药一个姓。而正在进行整体上市的广州药业和白云山(17.04,0.16,0.95%)A重组方案,将进一步明朗化,核心资产王老吉未来将注入新广药。

  翻开这场旷日持久的红绿之争背后,为什么一个品牌会有两个“爹”?广药又是怎么胜诉鸿道集团的?去王老吉化的加多宝未来将何去何从?

  红绿之争幕后

  始于2008年的商标追溯案,王老吉之所以有红绿之分,系因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者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2000年时再签合同,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日。

  可是,在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分别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2002年11月时,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将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同月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如今,李益民早已因受贿罪被判刑,陈鸿道也早已保释外逃,至今未能将其抓捕归案。但王老吉商标却由此被贱租给鸿道集团,从2000年至2011年,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仅增加56万元。

  “广药集团是国有企业,王老吉为国有资产,事件已经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广药集团的案件代理人昨日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08年开始,就与鸿道集团交涉,未果之下,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就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

  2010年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彼时王老吉品牌价值也被评估为1080.15亿元,跻身目前中国第一品牌。

  2011年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供相应资料;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后因鸿道集团一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2011年12月29日,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2012年1月,双方补充所有材料,确定2月10日仲裁;但贸仲考虑到王老吉商标价值,建议双方调解,并将仲裁时间再延期3个月至5月10日。而因鸿道集团提出的调解条件是以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广药无法接受,调解失败。

  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贸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仲裁结果

  鸿道违规销售红罐两年

  根据贸仲裁决,2010年5月2日以后鸿道集团以王老吉的名义销售,均属于侵权。而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和2011年这两年间红罐王老吉的销售额多达160亿元至180亿元。

  昨日广药集团的案件代理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保留追究鸿道集团违规销售的权利,或会启动追溯权利。”

  记者也了解到,如果追溯过往两年的商标侵权的话,广药有三个方法可使用。其一,根据红罐王老吉所获得的利润计算赔偿;其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红罐王老吉的销售额计算赔偿金;其三,按照行业惯例推算。

  由于涉及金额上亿元,如果追溯,则要上升到国家工商部门执行,倘若鸿道集团反对,则广药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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