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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联网广告和营销的五个误区

作者:王真雅
日期:2011/12/4 10:32:23

误区一:网络只是一个新型媒体。

  除此以外网络应该更是一个全球性社区。在互联网世界中,不光有各类品牌广告位,更有闹市和沙龙,甚至街头小广告满天飞。企业除了可以购买社区的广告位来宣传品牌,更应该了解这个社区的各类闹市、街道和沙龙;在各个互联网社区中找到个别关键人物(内行、联系人、推销员),同时,根据引爆流行第二条附着力法则,在通过在各个网络平台营造一些与主题营销相呼应的附加行为,这些微小的细节将可以影响整体传播的效果。所以,把网络当成社区,在广告宣传的同时,关注互联网社区中的闹市、沙龙等场地,企业将受用无穷

误区二:网络只是一个新战场。

  对企业来说,不应该把互联网当成一个新战场,而应该当成企业营销的一个新工具,学会它的功用和方法,直接掌握运用。网络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点:时间跨越性、空间跨越性、传播形式多样化、一对一的互动营销性、个性定制性、客户反馈机制相对易建性、自由发布性等。互联网是传播工具、也是与客户沟通的工具,运用这个工具的是否熟练,决定了企业能否在下一轮行业竞争洗牌中上一个层次。

误区三:互联网广告优势。

某门户网站总结了几个网络广告相对传统媒体的六个优势:传播范围最广、交互性强、针对性强、受众数量可准确统计、实时、灵活、成本低,强烈的感官性。而对营销的发起者企业来说,除此之外网络更是各个俱乐部、兴趣人群分类扎堆的地方。在互联网上进行宣传传播,网络的优势有3点,一点是可衡量控制,一点是非常适合精准营销,三是广而告之以外,网络更具有“教育”的作用。

误区四:互联网广告效果检测方法。

企业投放网络广告,通常会直接用与销售额相关联的指标去衡量广告的成败。这是欠妥当的。当然,网络广告必须要对销售额负责,这点无可厚非。但是由于网络媒体的特殊性,广告的效果检测单纯拿销售额相关的指标去衡量结论是没有意义的。

误区五:互联网只是品牌战的前线。

  互联网就不光是宣传品牌的前线,更是构建强大而永恒品牌的后方根据地。而且,关注网络的“后方“功能将比前方功能更重要!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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