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乖

作者:赖书冰
日期:2012/6/8 11:53:44

办事“勤”为先。一家人居家度日,一日三餐,油盐酱醋柴不可缺,洗衣扫地,买菜上厨,招呼应酬,琐事多多。若有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众人得意乎?在机关,本来就是为了工作而汇到一起的。遇事不惧难易、不辞巨细、不计得失,勤勤恳恳尽力而为之者,领导能不喜乎?反之,遇事挑三拣四、惧艰畏难、患得患失,则领导定于之不快也!莫说工作上的大事,即使生活中之小事,也影响心情。早上到班上,把办公室收拾得干干净净,开水打了,地扫了……领导见了,心中如何?反之,若有人嘴上呱呱的,于此等小事视而不见,从不动手,那领导又是何感受呢?于机关如此于别处更亦是如此。

  因人制宜。在学校,提倡因材施教。对患者、消费者,提倡个性化服务。对于领导,何不因人制宜呢?领导是个急性子,那就切忌办事拖拉,即使自己是个慢性子,也要不需扬鞭自奋蹄,尽量往快赶。若领导是位爱说爱笑的开朗人,那余等就别做闷葫芦,三天不说两句话。虽然不必没话找话,也得有话就说,不放在心里暗捉摸。若领导是位办事利索者,那下属就别总是拖泥带水……

  余并非主张牺牲自己的个性,一切以领导马首是瞻。个性,乃个体存在的根据。没了个性,你也就不成其为你了。何况,个性是极难改的,不是常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吗?但是,个性是一回事,放任个性为所欲为是另一回事。众人在一起相处,若人人任个性办事,即使是在一个家庭里,也难免烽烟四起,战火不断,何况在一个工作集体里呢!故凡人群居处,若欲和谐,彼此都要努力适应。夫妻间若欲改变对方,并非明智之举;但若不彼此适应,并非聪明之法。上下级之间,也是需要彼此适应的。

  余主张的是在个性、办事风格方面的适应,并不是在是非上迎合上司。若上司是违法乱纪之徒,那就更非适应的问题了。

  说话讲究一些“艺术”。人们常说:见了秃子别说光,见了矮子莫言矬。本来,实事求是,秃就秃,矬就矬,任他人去说,自己都应坦坦荡荡无所谓。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再理智的秃子、矮子,听人当面说光、矬,也会心中不快。何也?理智未起作用之前,情感已经启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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