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

作者:宋健洁
日期:2011/10/23 23:44:29

“公共关系”一词是舶来品,其英文为Public Relations,缩写为PR,简称是公关。“Public Relations”也可译为“公众关系”,但这种“公众关系”既可理解为“与公众的关系”,也可理解为“公众间的关系”。对一个社会组织来说,前者具有单向性,后者则具有无关性,因此,译为“公共关系”更容易被人们准确理解,其理由是:   1.公共关系的“公众”不仅由人群构成,还包括政府、社区、媒介等机构。因为政府、社区、媒介等机构,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公共事业单位,译为“公共关系”,理解上更容易被人们接受。   2.港台等地的华人著述多是这样的译法,已成为主流译法。   3.“公共”一词与“私人”一词相对应,准确的表达了“公共关系”与“私人关系”的不同本质。对于公共关系的定义,五花八门,可以说有多少公共关系著作,就有多少种公共关系的定义。通过对几种公共关系定义的列举可以看出,尽管公共关系作为一种职业活动,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作为一门科学,也有近80年的历史,但时至今日,人们很难找出一个能够被所有人认同的科学定义来。这至少说明,公共关系作为一门新兴科学,尚处在发展的“幼年”时代。但从公共关系定义的不同界定中,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趋同之处。这些趋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共关系是一个组织与其公众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一个组织在与公众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中形成的。   (2)公共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思想和活动。作为一种思想,它渗透在一个组织的全部活动之中;作为一种活动,它又具有区别于组织的其他活动的特殊性和特殊要求。   (3)公共关系是现代组织管理的独立职能。公共关系的主要任务就是,协调组织与公众的相互关系,使组织适应于公众的要求,使公众有利于组织的成长与发展。   (4)信息沟通与传播是公共关系的特殊手段。公共关系用以协调组织与公众的主要手段,就是信息沟通与传播。   概括以上内容,我们给公共关系一个简洁的定义:即是一个组织运用有效的传播手段,使自身适应公众的需要,并使公众也适应组织发展需要的一种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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