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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介绍

作者:黄蓉
日期:2010/12/13 13:31:00

一.证书介绍

2003年6月26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在北京签订《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合作协议》,决定在电子商务职业证书考试方面进行合作,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养高素质、应用性的电子商务专门人才,共同推广、颁发《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和《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

该证书是为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按照电子商务业务标准,培养在电子商务领域具备相当职业能力的水平证书。其中,依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课程中的主干课程共同付署颁发《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依托日前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中的主干课程共同付署颁发《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

 

双方的合作使该证书在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领域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自2009年起颁证机构启用新版证书,并将证书名称变更为:全国电子商务 中、高级 证书,签署:教育部考试中心 证书专用章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证书专用章。详细请查看>>

 

二.证书申请流程

第一 ,各位学员应参加《电子商务中级证书》和《电子商务高级证书》中所设全部课程的考试,并完成网上作业,成绩全部合格者可以到WWW.ZK365.COM网站下载证书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交当地自考办进行成绩初审。


第二 ,各地自考办将申请表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


第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申请表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


第四 ,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学员名单转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审核入库,收取证书工本费,下发证书。

申请人员根据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关于申领《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和《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相关程序说明(中电商协函[2003]71号)文件 中的相关条款,向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证书工本费30元/人。从即日起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委托 北京新知堂 向所有申请者代收证书工本费,请集体单位及个人收悉并相互转告! 证书工本费的交费方式请看:

集体汇款方法

请集体代收证书工本费的主考院校、助学单位和自考办将代收款项汇到以下账户,并将申请人名单发给我们zk365@xinzhitang.com.cn。


公司户名:北京新知堂教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枣苑支行

账 号:0200238109020139377

个人汇款方法

个人非集体申请学员可以通过本站网上支付平台支付,由本站统一转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以便加快办理流程,便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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