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生风采>>华北科技学院黄庆巍>>观点>>IT工业领域的7:2:1定律

IT工业领域的7:2:1定律

作者:黄庆巍
日期:2014/4/2 22:36:42

7:2:1定律描述了IT行业企业发展和成长规律性,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整个信息科技产业演变的内在原因。从发生学的角度而言,一个科技公司一般会经历两个发展过程,一是从无到有的诞生过程,一是公司成熟后的变迁过程。

原苹果公司CEO斯卡利离开苹果后,立著了《奥德赛:从百事可乐到苹果》,总结了他在苹果的经验教训。在这本书当中,他字里行间地表露了许多关于商业竞争的观点和思想,并且,斯卡利本人也借用自然界的一些竞争法则做比喻来描述商业的竞争,让商业竞争的规律性表现得更为通俗易懂,甚至淋漓尽致,使得不熟悉商业的人更容易理解它。但是后来有人不太同意斯卡利将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等同起来,可是却非常赞同观点本身所体现出来的思想性,于是便将这些思想概括和扩展成7:2:1定律。

7:2:1定律是信息科技领域的独特规律性之一。在信息科技领域里,当其中某个行业渡过群雄争霸时期而发展成熟后,一般存在不了三个以上的主要竞争者。这个必定会形成一个老大,即这个行业的主导者,占据了超过一半的行业市场,通常是7成左右;再者就是在这个行业能形成对主导者的挑战力的可谓老二,占有2成左右的市场份额;还有1成及以下的市场份额,被围着主导者转且有密切注视着挑战者的为数众多的行业小企业,可以算是附和者,这些小企业一般构成不了对前两者的威胁。主导者具有行业游戏规则的制定与主导能力以及得天独厚的行业资源支配力。即IT企业遵循7:2:1定律,形成成王败寇的行业竞争文化。换而言之,在信息科技领域,行业发展成熟后,必然会形成7:2:1的行业企业组成结构。考察信息产业的微机领域、微机处理领域、网络路由器领域及其他领域,情况均相似。

信息产业行业7:2:1结构的形成并不是偶然性的,而是遵循严格的市场经济规律。因为信息产业的研发成本极高,但其制造成本却并不高,不同于像汽车工业行业,产品研发成本相对不高,而制造成本却很高,并且两者的规模效益也不相同,信息产业经济规模与利润空间存在较强正相关性,汽车行业则不同于此,会出现相应的利润增长瓶颈。这就如同对汽车行业而言,发展和成长的线路图显而易见,就看你有没有资金这个通行证,而信息产业行业则是即使线路图和通行证都具备了,还有行之而会否畅通或至少可通的问题。在信息科技领域,当一个市场还处在群雄争霸的时期,一家商业模式适合这个市场,并且在技术上、管理上和市场上的综合占优势的公司,就无疑最有可能成为最终竞争的胜利者,并成为行业的领头羊,主导整个行业,拥有对这个市场规则的制定能力和解释能力,使市场不可逆转地向着有利于维系其主导者地位的方向发展。其他公司即使在技术上、管理上或其他方面还存有一点优势,此时也都不足以抵消主导者在规则制定和解释方面的优势。靠着制定和解释规则,在较短的时间里就占领了这个领域的大部分市场,占有了行业发展竞争的制高点。Google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典范。由此可见,信息产业7:2:1结构的必然存在性,而并非偶然性因素驱使。

?

分享